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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消防水系统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一、消防水系统是我厂灭火的主要设备,必须加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二、检修公司按照厂部规定,负责消防水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一旦发生滴漏损坏等应及时修复。

三、室内外消防栓应有明显的编号和标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消火栓、箱。室内消火栓3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室外消火栓1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妨碍消火栓的使用。

四、水龙带和消火栓非火警不得擅自动用,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应事先申请有关厂领导及安监部批准,并通知值长,方可使用。

五、消防泵的启、停操作,由当值值长发布操作命令,水泵房值班工操作。

六、消防栓应每年打开检查一次。

七、检修公司应做好消防水管道的防冻保温工作。

八、专职消防人员每月应对消防水系统及室内外消防栓、箱全面检查一次,发现漏水、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修复、补齐。

九、对于使用过的消防水带,使用单位应及时放净存水,卷好放归原处并及时通知安监部对其进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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