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记录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18日

为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1、设立原始记录从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2、生产部的原始记录大致分为:生产、技术、设备、能源、计量、质量、安全、按专业归口管理。
3、原始记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及时、准确、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或撕毁,保持原始记录完整无缺。
4、统计人员应加强对原始记录的管理,负责按月收集,分门别类,逐月装订成册,以备查用。
5、所有原始记录和因工作需要印刷表格、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应提供表式,审核后方可印刷。
6、统计负责记录的立卷归档工作,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季度的立卷归档任务。
7、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齐全,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进行科学的分类、编目、登记和必需的加工整理。
8、记录的查(借)阅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抽拆、涂改、勾划、污损记录。
9、借出使用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10、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记录内容。
11、记录必须排列整齐,编号准确。并做好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记录齐全。
12、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相关栏目签字不允许空白。
13、原始记录由统计统一管理,各生产岗位负责记录。即原始记录的制订、颁发、整顿等工作,由生产部组织协调。
14、各科室、车间应经常检查原始记录工作,督促各岗位记录员或职工准确、及时、全面、清楚地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
15、各种原始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主管科室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销毁。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