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修中所使用的天车、钢丝绳、倒链应做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起吊中严禁超负荷。
2、天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3、每项起重工作必须有指定的人员负责指挥,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代替,天车司机看不到或听不得指挥人员的信号时严禁起吊。在现场噪声较大环境应采用对讲机与手势相结合的方式,向天车司机发出各项指挥命令。
4、现场判断不清被起吊重物的实际重量时,严禁起吊。
5、起吊的重物时,所有现场人员严禁在下行走或停留。
6、起吊的重物时,所有现场工作人员严禁站立在拉紧的钢丝绳侧面及对面,防止钢丝绳意外断裂弹起伤人。
7、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7.1、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严禁使用。
7.2、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7.3、卡环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时必须使用卡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