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在安装、检修、维护、清洁设备或设施时,为防止因设备意外启动、运转或能源的释放造成伤害,隔离并锁定电能、热能、势能、化学能、机械能等能量源。
2、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各单位、部门任何时候执行与工艺、电气、机械或设备等隔离、断开有关的作业,为避免设备设施、系统区域内危险能量蓄积或物料意外释放,都要进行能量隔离并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生产装置检、维修检修期间,对系统整体隔离、置换后,局部作业可不用上锁挂牌,执行相应的操作标准或作业规程。
3、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3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锁具要求
4.1 通用要求: 所有安全锁及标牌由公司提供,电气、维修、巡检等人员安全锁分别统一规格和颜色,安全锁钥匙必须是单独的。
4.2 隔离装置: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传递或释放的机械装置,如电路隔离开关、保险开关、管道阀门、盲板、机械阻塞或用于隔离能源的类似装置。
4.3 安全锁是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在防爆区域的安全锁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4.3.1 个人锁:用于锁住单个隔离点或锁箱的标有个人姓名或编号的专用安全锁,每人只有一把锁且只有一把钥匙。
4.3.2 标牌:标牌的设计应与其他警示标牌有明显区别,内容包括员工姓名、电话、所在单位以及上锁理由、日期。标牌与安全锁配套使用,一次性标牌使用后集中销毁,避免误用。
5 上锁挂牌步骤
5.1 准备:通知相关设备或工艺的操作人员,说明上锁挂牌的原因,确认设备可以安全关闭且不影响操作运行。
5.1.1 辨识作业区域内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及类型,选择匹配的隔离装置如开关、阀门、盲板或其它装置,确应上锁挂牌的位置,并填写上锁点清单。
5.2 停机:在中控室和有关装置上说明上锁挂牌的原因,如机器正在运行,操作者通过正常停车步骤停车。
5.3 隔离:关掉启动装置的动力和其他动力隔离装置,将启动装置和其他动力隔离装置可靠地置于“关闭”位置上。对电气隔离点由电气专业人员上锁挂牌,作业人员确认。
5.4 上锁挂牌
5.4.1单个隔离点单人作业:作业人员用个人锁对隔离点进行上锁,将标牌挂在个人锁上。
5.4.2 单个隔离点多人操作:所有作业人员将个人锁锁在隔离点上,或者使用集体锁隔离点上锁,集体锁钥匙放置于锁箱内,然后所在作业人员用个人锁对锁箱实行上锁,将标牌挂在集体锁扩个人锁上。
5.4.3 多人隔离点多人作业:用集体锁对所有隔离点进行上锁挂牌,集体锁钥匙放置于锁箱内,所在作业人员用个人锁对锁箱实行上锁,将标牌挂在集体锁扩个人锁上。
5.5 确认零能态:上锁挂牌后属地单位与作业单位共同确认能量已隔离或去除,如观察压力表、视镜或液面指示器确认贮存的危险能量已去除或已适当地阻塞;目视确认组件已断开、转动设备已停止转动;检查电源导线已断开。当有一方对隔离、上锁的充分性或完整性有任何疑虑时,均可要求对所有的隔离再做一次检查。
5.6 测试:测试方法考虑正常启动方法及其他的运转方式,测试人员避免自己处于风险之中或造成另外的危险,对于一些暴露于电气的工作危险的工作任务,用肉眼检查是否已断开电源导线或电源抽屉。对设备进行试验前,应清理该设备周围区域人员和设备,在进行试验时,应屏蔽防护所有会阻止设备启动或移动的限制条件。
5.6.1在测试后一定要把操作状态回到中间或者关闭(急停)状态,测试结束后在上锁点清单上签字确认。
5.7 作业:初始作业时假定系统仍有能量残留,并据此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和选择作业位置,在作业过程中,需要对设备进行试运转、试送电,此时必须对上锁挂牌状态进行再确认,作业人员在任何时候都有权要求再次进行确认、测试。
5.8 变动:如果作业人员发生变动,前来接替作业的人必须先上锁,然后被接替的人才能取下锁。
5.8.1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生安全锁和标牌需要摘掉,在重新上锁挂牌后必须进行测试。
5.9解锁:维修完毕在开启设备以前,必须检查、确认是否有人员处在危险的位置,在维修工具取走以后,防护装置要重新放回原来的位置,清点人数及工器具,然后把安全锁和挂牌去掉。
5.9.1 解锁依据先解个人锁后解集体锁、先解锁后解标牌的原则进行。
5.9.2 只有上锁挂牌的人才有权在工作完成后解锁摘牌。
5.10 非正常解释:当执行上锁挂牌人员无法到达现场或者因个人原因不可能去掉安全锁和标牌锁,必须取得安全锁所有人的允许(保存手机短信记录或书面签字记录)或经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双方主管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拆锁。
5.10.1如果留有备用钥匙,应制定备用钥匙控制程序,原则备用钥匙必须在其他办法解锁的时候才能使用。其他任何时候,除备用钥匙保管人外,任何人都不能接触到备用钥匙,严禁私自配制备用钥匙。
6、锁具管理及要求
6.1个人锁
用于锁住单个隔离点或锁箱的标有个人姓名的安全锁,每人只有一把,供个人专用。
6.2集体锁
用于锁住隔离点并配有锁箱的安全锁,集体锁也是一把钥匙配一把锁。
6.3安全锁的管理
个人锁和钥匙归个人保管并标明使用人姓名,个人锁不得相互借用;集体锁应在锁箱的上锁清单上标明上锁的系统或设备名称、编号、日期、原因等信息,锁和钥匙应有唯一对应的编号;集体锁应集中保管,存放于便于取用的场所。
6.4警示牌管理
6.4.1危险警示标牌的设计应与其他标牌有明显区别。警示标牌应包括标准化用语(如“危险,禁止操作”或“有人工作,禁止操作”)。
6.4.2危险警示标牌应标明员工姓名、联系方式、上锁日期、隔离点及理由。
6.4.3危险警示标牌不能涂改,“一次性”使用,并满足上锁使用环境和期限的要求。
6.4.4使用后的标牌应及时擦除挂牌信息(销毁),避免误用。危险警示标牌除了用于指明控制危险能量、物料等的上锁挂牌隔离点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7、工作人员要求
7.1作业人员
对已经进行能量或物料隔离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使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状态的人员,可以是承包商人员,也可以是操作人员。
7.2电气专业人员
7.2.1通常上锁程序常伴随“管线打开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高危作业。
7.2.2作业前,为避免危险能量和物料意外释放可能导致的危害,应辨识作业区域内设备、系统或环境内所有的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及类型,并确认有效隔离点。
7.2.3根据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及上锁点清单。上锁点清单包含以下信息:
ü 每一上锁点的位置,必须详细到能够被找到。
ü 操作人员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后签字。
ü 操作人员对上锁点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ü 确认工作许可证及相关许可(如管线打开、动火、挖掘...)已开具但没有签发。
ü 确认是否已停车、置换、蒸煮、冲洗、排空等。
ü 确认能量已经彻底隔离。
8、上锁要求
8.1单个隔离点上锁
8.1.1单人作业单个隔离点上锁:
操作人员和作业人员用各自个人锁对隔离点进行上锁挂牌
8.2多人共同作业对单个隔离点的上锁有两种方式
8.2.1所有作业人员和操作人员将个人锁锁在隔离点上
8.2.2使用集体锁对隔离点上锁,集体锁钥匙放置于锁箱内,所有作业人员和操作人员个人锁上锁于锁箱
8.3多个隔离点上锁
8.3.1用集体锁对所有隔离点进行上锁挂牌,集体锁钥匙放置于锁箱内
8.3.2所有作业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个人锁对锁箱进行上锁挂牌。
8.3.3上锁挂牌后,应通过检测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去除或已被隔离,否则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都应认为是没有被消除的。对所有存在电气危害的,断电后应实施验电或放电接地检验。可通过以下方式确认:
n 观察压力表、视镜或液面指示器,确认容器或管道等贮存的危险能量已被去除或阻塞;
n 目视确认连接件已断开,转动设备已停止转动;
n 对暴露于电气危险的工作任务,应检查电源导线已断开或抽屉已拉出,所有上锁必须实物断开且经测试无电压存在;
n 有条件进行试验的,应通过正常启动或其他非常规的运转方式对设备进行试验。在进行试验时,应屏蔽所有可能会阻止设备启动或移动的限制条件(如联锁)。对设备进行试验前,应清理该设备周围区域内的人员和设备。
n 作业人员有责任确保设备交回给操作人员时是符合安全条件的(例如装上保护盖、复原格子板…等) ,确认这些设备将可安全使用。
n 维护或检修工作完成后,作业人员必须由各个隔离点移开他们的锁和标签, 当所有锁已解锁时,作业人员通知操作人员维护工作已完成。
n 当作业人员通知工作完成时,操作人员应迅速检查设备是否修复。检查设备时,若发现任何问题,通知作业单位派人进行处理处理。当设备修复结束, 且经操作人员检查认可后,操作人员可以移去他们的锁及标签.
n 本项或本队作业负责人(班长或队长)必须是最后一个移去锁及牌的人
9、解锁要求
9.1正常解锁-上锁者本人进行的解锁。具体要求如下:
n 作业完成后,操作人员确认设备、系统符合运行要求,每个上锁挂牌的人员应亲自去解锁,他人不得替代;
n 涉及多个作业人员的解锁,应在所有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并解锁后,操作人员按照上锁清单逐一确认并解除集体锁及标牌。
9.2非正常拆锁—上锁者本人不在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且其警示标牌或安全锁需要移去时的解锁。拆锁程序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a) 与锁的所有人联系并取得其允许;
b) 经操作单位和作业单位双方主管确认下述内容后方可拆锁:
n 确知上锁的理由;
n 确知目前工作状况;
n 检查过相关设备;
n 确知解除该锁及标牌是安全的;
n 在该员工回到岗位,告知其本人。
n 1、上锁时,原则上应按照“先电气 后工艺”和“先高压 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n 2、解锁时,原则上应按照“先工艺 后电气”和“先低压 后高压”的顺序进行
n 3、操作人员在上锁程序中最先上锁,最后解锁。
n 4、作业人员在上锁程序中最后上锁,最先解锁。
n 5、测试确认程序遵循“不检测确认,不操作”的原则。
10.注意事项及管理职责
n 1、上锁挂牌应由操作人员和作业人员本人进行,并保证安全锁和标牌置于正确的位置上。特殊情形下,本人上锁有困难时,应在本人目视下由他人代为上锁。安全锁钥匙须由作业人员本人保管。
n 2、使用安全锁时,应随锁附上“危险,禁止操作”的警示标牌,上锁必挂牌。在特殊情况下,如特殊尺寸的阀或电源开关无法上锁时,经确认,并获得书面批准后,可只挂上警示标牌而不用上锁,但应采用其他辅助手段,达到与上锁相当的要求。
n 3、作业前,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员都应确认隔离已到位并已上锁挂牌,并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整个作业期间(包括交接班),应始终保持上锁挂牌。
n 4、为确保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可要求增加额外的隔离、上锁挂牌。作业人员对隔离、上锁的有效性有怀疑时,可要求对所有的隔离点再做一次测试。
n 5、员工除非经过所在部门培训并授权,否则不允许执行上锁挂签程序。
n 6、绝对不允许把钥匙、锁借给别人或与别人共用。
n 7、所有锁具的保管不允许个人保留备用钥匙,备用钥匙由所在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管理。
n 8、锁具钥匙丢失不允许撬锁,使用备用钥匙开锁并经主管同意。
n 9、长期待修的设备,其上锁挂牌可用集体锁管理。
n 10、上牌挂锁执行由所需部门负责并负有监督检查管理及上锁挂牌培训职责,对每个锁孔点管理遵循属地原则。
11、本制度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