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气焊工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的安全防火教育,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持证上岗。禁止非焊工及不合格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或玩弄焊接气割工具和设备,禁止徒工单独操作。
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现场主管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指定看火人,备足消防水或采取其他严格的安全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动火证每天一开,过期或时间地点不同禁止动火。
三、焊前检查电焊机外壳接地和焊机各接线点是否良好,机具禁止和工具是否完好,防护是否齐全,绝缘是否良好。
四、在高度两米以上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在高空或地面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清除上下左右的易燃物品。在高层或脚手架上焊接,焊割点与汽源管不能垂直,焊接时需用火盘接住火花。
五、严禁与焊接操作有接触的油漆、汽油、稀料等,可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的工种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六、电焊机至操作点必须双线列位,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能超过30米。不得用其它金属物代替二次地线。
七、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及切割点、三点距离各是:(一)瓶与瓶之间5米;(二)瓶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三)动火点与燃爆物品不小于20-30米
八、严禁在现场吸烟。
九、现场施工用电、临时用点必须由电工接拉,坚决杜绝铁线、铜线代替保险丝的做法。
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用电炉,因工作需要使用者,必须经领导批准。必须到安全室审领动火证方可使用。
十一、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实行安全责任制,对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将处以200元罚款,并且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6000元罚款,对电气焊工,作业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200-6000元的奖励。
施工单位: 总包单位:
负 责 人: 项目经理:
年 年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