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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炼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26日

(一)对熔炼车间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管理负领导责任,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产品质量、材料消耗、技术指标及生产进度进行有效控制,不断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二)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落实公司方针目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生产计划、决议决定,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建立生产系统管理制度。

(三)组织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公司及有关部门的生产及纠正措施,严格控制中间物料与不合格品。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安全卫生设施同步到位,做到“三同时”,确保使用前各类规程制度到位。

(五)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生产工艺方面的规程,推进熔炼车间标准化工作,检查指导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生产系统危险辨识工作,挖掘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分析事故模式,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七)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定期组织对熔炼车间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制定整改处理措施。

(八)负责参与制定生产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相关班组参与事故模拟演练,确保体系运行效果。

    (九)开展节能降耗、增产节约、群众性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等各项活动;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问保护意识。

(十)开展攻关或组织使用新材料、新生产工艺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二)负责熔炼车间安全责任划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落实;对由于责任不清、检查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十三)负责组织对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参加伤亡事故、重大险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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