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种安全设施应刷红白相间的防锈标志漆,每道间距为200mm。
6、斜巷安全设施要实行编号管理,挂牌管理,明确日常维修人员,每天检查一遍,确保灵活可靠。
7、各种挡车栏、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行车时方可打开,每发现一次不常闭罚责任者100元。
8、阻车器、挡车杠因操作不当造成挡车设施损坏的,必须按价赔偿,使用维护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并追究队领导责任。
9、斜巷提升应使用标准三环链和连接销子,并做特殊标记,发现一次不正确使用,对责任者罚款200元,联责队长罚款20元。
10、斜巷专用连接装置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两年应送检验部门进行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机电科运管组负责。
11、机电科、运输队要建立车辆连接装置台帐和检查记录,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12、私自拆除安全设施的按破坏生产论处,由矿组织追查处理。
13、掘进施工工程结束后,需移交后续单位使用的各种运输安全设施,在移交巷道时,由机电科运管组参加一并移交后续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数量不够或损坏的,由原使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配齐。
14、需拆除的运输安全设施,由拆除单位会同机电科运管组移交给机修厂维修,维修完好后,变机电科库房。
15、机电科运管组应经常检查库存运输安全设施情况,及时通知机修厂加工补充,因机电科运管组未通知加工而造成影响的,由矿追查机电科运管办的责任。因机修厂加工不及时而影响使用的,由机电科追查机修厂的责任。
16、手动绳式挡车器安装技术要求:
(1)挡车部分;轨座固定在钢轨上要牢固,钢丝绳从轨道下的轨座中穿过,用4付绳卡子卡牢,钢丝绳直径在15.5mm以上,专用吊绳轮固定在顶板或棚梁上位置适当,挡车器落下时,顶端距轨面高度在0.3~0.5m之间,抬起时高度不低于1.6m,两侧距运输设备的间距间隙不小于0.2m,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50元。
(2)操作部分:采用标准配重(矿统一加工),重量和拉绳长度适宜,加设导向滑轮,固定牢固,操作安全方便,不挤绳不卡绳,否则罚款责任单位50元。
四、斜巷及采区轨道质量标准要求
1、轨道的轨距误差在10mm之内,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2、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10mm,高低和左右偏差不得大于2mm,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3、两根轨道水平差不得超过10mm,直线巷道两轨保持同一水平,消灭阴阳道,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4、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和4个螺栓固定,消灭无眼道,零部件齐全,紧固,无撑棍,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5、轨枕间隙为1m,并与钢轨垂直,轨枕规格质量符合标准,规格1.0m×0.14m×0.12m,应采用松木,供应科按此标准供应道木。离工作面迎头100M以外应全部为永久轨枕,不准有浮枕,轨道与巷道平行,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6、绞车巷道内地辊要齐全、灵活可靠,地辊之间一般间距为15米,以轨枕、道木无明显磨痕为准,巷道内变坡点处应增加地辊,每缺一处罚款50元。
7、加强地辊管理,地辊坑应清洁无杂物,地辊转动灵活,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