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生活用房的安全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职能部门及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
2.组织修订和完善公司房地产管理及后勤管理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导、检查和监督其实施。
3.负责审核土建工程项目安全措施方案,检查、督促土建工程施工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会分析汇报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相应安全管理方案。
5.参与组织事故现场救援,负责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与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