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的烟花产品,如不能妥善处置,其本身就是一大隐患,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所带来的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检验和检测,尽量减少不合格产品进入下道工序。
2、所有有药的不合格产品,如经重新加工能成合格品,那么重新加工必须由专人进行,并需单人单间作业。
3、调查分析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并记录调查结果,写出报告。
4、向厂部和职工报告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对当事人或责任人进行处罚,是外购原材料问题,应向生产厂家退货、索赔,以杜绝不合格品的再次出现。
5、如属不能重新加工的废品,必须专库集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安全员监督,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水浸,或者其他方法销毁。
6、成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不能降价处理,不能让其流入市场,应按第四条所列方法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