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