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于本加油站活动、产品及服务中所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3职责分工
3.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加油站活动、产品、服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经审批后实施(纳入加油站管理文件或直接贯彻执行)。
3.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加油站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兼职安全员配合实施,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3.5加油员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4.1获取渠道:
4.1.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4.1.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4.1.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1.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4.1.5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4.2获取方式和时机
4.2.1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2.2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备案。安全员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经理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整理一次加油站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5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5.1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5.1.1加油站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5.1.2相关方有关要求。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5.2.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使用单位及人员;
5.3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相关单位。
5.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6执行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同经理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本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