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重机械检查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对起重机的自我检查,除了作业人员每班次的常规检查外,还要根据起重机的工作繁重程度与环境恶劣程度进行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1)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四次全面检查。停用一年以上、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械,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操作,检查起重机正常工作机构的安全和技术性能、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等。
(2)每月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①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
②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
③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④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
(3)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起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起重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司索工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是安全作业的关键。要求起重作业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文化和身体条件,还必须了解有关法规和标准,学习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和安全救护的技能。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方准独立操作。指挥人员与司索工也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危险和风险,并有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指挥信号是起重作业的安全信息,信号随意、不统一会成为起重作业安全的一大隐患。应根据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国家标准,统一规定现场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所使用的旗语、手势、音响和语言,以保证起重作业规范、有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