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行和安全,依据<普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小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操作。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锅炉房及辅助设备间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五、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每周手动开启安全阀一次,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跳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六、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缺水”“满水”等现象发生。
七、坚持每日水质目视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八、操作人员严禁操作维修前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锅炉房内会客、打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十、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十一、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队领导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十二、严禁在有压管道及设备上进行电气焊。
三队
201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