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核实,并做好相应处理。
11、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季度例会的准备工作。及时向经理、安全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车辆技术“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中队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规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的落实。
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重点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设施、危险路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负责落实整改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的编制工作。
4、负责协调与当地安监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进行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持合法有效上岗证上岗操作,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6、负责落实安全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生产使用的原则。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物资装备“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依据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各车辆的物资、手续、信息的安全管理情况。
3、依据合同,按照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购置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并认真建档。
4、对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规范存储管理、发放,并认真建档。
5、负责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财务科“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
3、指导、检查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奖罚决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行政办公室“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办公楼、住宅区,水、电、暖、天然气、管道、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
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4、做好宿舍、食堂、停车场、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
5、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处理好执行办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其他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检查、考核按照《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对违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齐河县恒源运输有限公司
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