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程序目的是规定环境记录的分级、编目、表式编制、收集、保管、查阅、归档等。保证体系运行有效,并为实现可追溯性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对环境活动的记录及管理。
3、 职责
3.1 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直辖市公司主要环境记录的分级、编目、使用、保管、归档等工作,负责各部门上报环境记录的汇总分析,以供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的需要。
3.2 各职能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环境活动的记录进行惧、分类、分析、保管并按要求归档或上报。
4、 工作程序
4.1 填写要求:记录应清晰、准确,不得涂改,若有必须要修改的地方,可在原错误记录上画横线,然后写上正确的记录,并签名。
4.2 环境记录的分析管理原则
4.2.1 记录的分级
重要记录:环境审核记录、培训记录、重要环境因素的关键特性监测记录、环境目标指标及环管方案的制定及检查记录。
一般记录:除上述记录以外的记录。
4.2.2 重要记录应由职能部门妥善保管,年终交资料室,一般记录由职能部门自行保管。
4.3 保管期限:重要记录保管在三年以上,一般记录保管期限为一年。
4.4 记录贮存方式可以是书面资料或电子资料。
4.5 记录借阅、查阅、复印须经保管部门同意,交资料室的资料按有关制度办理。
4.6 记录编码
审核记录以HNS+年代+01、02、03……表示。
车间记录全公司统一编码以H001、002、003……表示.
其它记录以名称、年代号为原则编码。
4.7 销毁
记录到期后,由保管部门组织销毁,打碎或焚烧。
5、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