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四、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 10 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六、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一)机构职责
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二)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1)生产组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2)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七、制定应急设备管理档案,包括:
(1)应急设备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2)应急设备台账;
(3)应急设备中文说明书;
(4)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台账;
(5)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日常运转记录;
(6)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7)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维修记录;
(8)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档案;
(9)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10)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