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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7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成立康达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陈德邦
        副组长:康  凯  汪修文
            成  员:魏明才  汪春玲  梁文辉  王建国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修文同志兼任,成员由魏明才、汪春玲、梁文辉、王建国等同志组成,负责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督查与指导。
        (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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