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商入厂施工前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由施工主管部门介绍承包商及外来施工队伍到公司办公室,按要求填写《承包商资质审查表》,并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存公司档案室备案。
2、办完备案登记手续后,从公司办公室领取《鑫榕(邯郸)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对承包商及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及施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登记表》和考试题,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合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教育内容为:《鑫榕(邯郸)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对承包商及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动火、用电管理标准;高处作业管理规定;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生产特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等有关内容。
3、承包商或外来施工队伍到公司财务缴纳2000~5000元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4、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持《承包商及施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登记表》和考试成绩;承包商及施工队持安全风险抵押金缴款证明,同公司签订《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公司、承包商或施工队、工程管理单位各一份),然后领取临时入厂证。
5、施工队伍进厂后,施工所在单位要对其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装置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主要物料特性;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关键设备及危险部位防护措施等。
6、承包商和主管单位应指定一名施工技术员和安全负责人,并在《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书》中填写清楚,明确其责任,便于联系工作。施工中不但要管好施工安全,同时要管好施工质量。承包商在施工中所涉及到的装置区域内的有关单位,也应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入厂证必须随身佩带。
8、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检查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查备案。
9.施工结束,承包商(施工队)到公司开具《承包商风险押金清退联系单》,再到财务退款。
二、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做到:
1、必须佩带入厂证,方可进入指定作业区域。
2、严禁携带火种进厂,严禁在厂区内吸烟。
3、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禁止穿钉子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袖、背心,严禁酒后进厂,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具。
4、严格按照《安全动火管理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动火手续,落实好动火安全措施,经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安监人员确认后,方可动火,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
5、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油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要使用防爆机具。
6、严格按照《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进入设备作业,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入设备作业票,并根据分析结果选配合适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器具,在确认已配好安全监护人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7、厂内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手续,由公司基建部门签发动土证后方可进行动土作业,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堆积泥土,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8、若施工需要设立临时电源时,必须按照《安全用电管理标准》办理用电票,并由安全处专职电工负责接电,任何承包商和个人决不允许随便接用电源。进入设备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和防爆灯具,并由发包方用电管理部门确认。移动式电器工具要加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9、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10、严格执行高处作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安全要求,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警护区,并由专人看管,禁止乱抛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11、进入生产装置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防火区机动车辆通行证”,并为车辆机械安装好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火设施,按指明的行车路线,进入指定区域,装置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停放时要在指定位置停放。
12、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要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巡检。
13、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消(气)防器材及所有安全设施,禁止用生产设备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头。
14、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用汽要经所在装置区的单位领导同意,办理书面批准手续,严禁用消防栓、循环水上水作为供水源。
15、高处动火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要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16、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7、罐车装卸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附件、接地线完好,装量不得超过罐容积85%。
三、承包商及外来施工人员违犯本规定的处罚:
1、未经安全教育或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擅自进入厂区施工,每人次罚款50元;未佩带临时入厂证,每人次罚款20元;冒用他人的临时入厂证,每人次罚款30元;不积极办理并态度蛮横,每人次罚款100元。
2、携带火种进入装置区,每人次罚款300元:在厂区内吸烟,每人次罚款500元;在施工管区内或休息室内发现烟头、烟灰、火柴杆,由施工队伍查明吸烟者,若查不出吸烟者,则按每个烟头、火柴杆100元进行罚款处理。
3、未按劳保着装规定着装,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30元。
4、违反《安全动火管理标准》,严重违章动火,每次罚款500元。
5、违反《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标准》,严重违章作业,每次罚款500元。
6、违反高处作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无防护措施,每人每项罚款50元。
7、违反《安全用电管理标准》,擅自接电,每人次罚款300元。
8、违反《破土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擅自破土作业,每人次罚款300元。
9、损坏安全、消防设施,除按价赔偿(到指定的消防器材商店购买)外,每件次罚款300元;乱用消防水每人次罚款 200元。
10、未办理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罐区通行证,擅自进入装置区,每次罚款300元。
11、违反有关文明施工作业规定,每人次罚款50元。
12、出现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20~200元罚款。
13、承包商及外来施工人员要服从本公司安监人员和施工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和检查,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从重处罚。
14、以上罚款处理,优先采用本规定;未提及事项,按我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罚款一律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得用工程费抵扣,由于违章而造成人身、火灾、 爆炸、生产、设备事故,除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清理出厂外,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承包商及外来施工人员在本厂施工中发生事故的处理:
在施工作业中若发生事故,根据上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