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行为抽样技术安全行为的抽样技术主要有如下步骤:将要调查或研究车间、工种或部门操作的不安全行为定义出来,并列出清单;根据已有的抽样结果或通过小量的试验观测,初步确定调查样本的不安全行为比例P值;确定抽样调查的总观测样本数N(有一数学公式),其样本数取决于不安全行为比例水平,调查分析的精度;根据调查对象的工作规律,确定抽样时间,即确定每小时的调查观测次数和观测的具体时间(八小时上班内);根据随机原则,确定观测的对象,即观测哪些职工或生产班组,一般可以根据调查的目的、要求,以及行业生产的特点,采用正规的随机抽样法,或按工种、业务或职工特性使用分层随机抽样法;通过进行所需次数的随机观测,将观测到的生产操作行为结果(安全和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记录;测算出不安全行为的百分比(失误率);每月第一周重复一次以上步骤的抽样调查;根据每次抽样调查获得的不安全行为比例数值,进行控制图管理;通过控制图的技术,分析生产一线工人的安全行为规律,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状况、预防失误导致事故的对策、措施和办法。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有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考核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所有单位,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对违章操作的应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记入管理档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退休(职)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收缴其操作证,并报发证部门注销。对于某些设备来讲,由于设备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发生事故,将机毁人亡,不仅对操作者本人,而且对他人和周围设施会造成严重损伤或破坏。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即特种设备应实行特殊管理。对特种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制度、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以及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不得长期超负荷带病运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并能正确使用。除对特种设备进行严格检测检验,实行安全认证外,同时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教育,增强其安全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做到精心使用、精心操作、精心维护。
4.安全行为“十大禁令”
第一条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第二条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第三条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第四条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第五条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第六条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第七条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第八条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第九条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好用的,严禁启动使用。
第十条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