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上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米以上。
(3)、人力运送雷管与炸药时必须由专人护送,必须直接运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炸药的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装置,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手。
(5)、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严禁运送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7、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安全及有关负责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职人员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洞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米的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到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超过4米,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面,当短期停工时,应用支撑顶住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的地基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操作工应佩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喷枪管出口严禁对人放置。
(7)、在发现喷锚区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少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8)、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形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值时,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非正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待制定出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8、衬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随着隧道各部位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和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部位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等,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推出的尖角,靠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绑扎结实,模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米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米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有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应堆放在通道上。
(8)、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开关安装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作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出压力后进行,检验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得距离不得小于260米,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准堆放料具。工作平台上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防护栏,拆除混凝土运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9、通风及防尘要求安全技术交底
(1)、严格执行隧道作业环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隧道施工时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
(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钻孔,降低可见粉尘浓度,保障健康。
(6)、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①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②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③在吸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10、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
(2)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绑在一起。开关处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宜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各部位的照明电压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照明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检修管理,检查照明与线路时必须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11、排水安全技术交底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排水机具予以排水。
(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12、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又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2)洞口20米范围的杂草、易燃品、必须清除。火源至洞口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库房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3)洞内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4)进入洞内作业人员严禁带火种和打火机,禁止洞内吸烟。13、瓦斯防治
根据工程实际属带瓦斯地带的隧道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全方位的进行管理和控制。
另附:1、隧道施工交接班记录
2、上级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进出洞签字表 3、安全技术交底书 4、隧道危险源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