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和市政公用局文件要求,现就我公司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在建项目,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冬季采暖方式,制定采暖管理办法。
1、采用空调采暖的,要统一对各项目的空调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空调安全可靠使用;采用电热毯采暖的,要求采购合格厂家生产的合格电热毯,宿舍的接线插板必须由专职电工固定在适当的位置,确保使用电热毯的床位有合适的插线板,不允许私自接插线板,指定责任人每日针对床铺无人时电热毯关闭情况进行排查;采用电暖气采暖的,要求购买合格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人离开房间时,确保电暖气关闭后方可离开。
2、电暖设备(空调、电热毯、电暖气等)用电必须布设专用线路,设专用开关,并安装相应的漏电保护器。对项目部和劳务驻地的电力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电力线路负荷够用。
3、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明火取暖。
4、各单位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采暖准备工作,要对各项目的采暖准备情况进行排查,按要求填写公司冬季采暖准备情况检查表,并于11月15前上报公司安技部。
二、冬季气候原因导致不安全因素增多,各施工单位要根据冬季施工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安全保障措施(防滑、防寒、),配置相应的防寒物资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做好人、物、机械设备的管理。
1、 各类易燃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做好使用、发放和保管工作。严禁将大量的易燃品(草帘、机械燃油等)集中存放。取暖、保暖物资,燃油库房或储存点严禁用火。发电机及其它机械设备严禁用火烘烤,周围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将燃油、柴草等易燃品放置在人员集中的地方,更不得放在宿舍内,存储地必须有专人看管。
2、各施工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的场所还应配备消防斧,消防沙,消防钩等。对消防器材要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
3、锅炉供暖必须使用国家指定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如使用高压锅炉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使用规定,产品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监督局进行压力检测,合格发证后方可使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锅炉操作。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4、焊接、气割作业必须遵守本工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在有明火取暖的地点施焊时,气瓶、气管不得靠近明火或火炉,必要时必须进行与火炉的隔离,并对火炉进行认真的管理,严禁将气瓶放置在人员集中的地方或宿舍内。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安全距离必须保证在5米以上,与明火的安全距离必须保证在10米以上。
5、 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天气预报情况,避开大风、大雾时间(大雾一般起于午夜,散于午时),做好工作时间的调整,把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
6、施工现场、生活区应提早做好排水工作,遇雪天应及时清扫施工便道、施工作业点、作业平台上、作业爬梯上的积雪、积水和冰凌,不能清除干净的地段应用沙土进行覆盖。对临边坑口等危险场所要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根据现场情况安排专人监护。高处作业工序必须进行时,应彻底清除平台、通道上的冰雪,必要时可用浓度较大的盐水在工作面上喷洒,防止结冰后对高处作业人员造成危险。作业平台脚手架、护栏、安全网等必须符合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7、加强机械、车辆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学习,严禁私自驾车外出,将机械、车辆交于驾驶技术差或无证人驾驶。按规定的保养时间及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车辆、驾驶员带病工作。
8、遇冰雪封路时,合理使用调配机械、车辆,尽量做到集中使用,避免机械、车辆在冰雪道路上频繁行驶,应尽可能地减少行驶的次数,对外出执行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应进行适当的控制,并配置防滑链条和必要的工具。
9、遇大雾天气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施工,能见度不足时暂停吊车吊装作业,机械、车辆暂缓工作安排待能见度提高后在行安排。
10、大风天气(6级以上)禁止人员高处作业和起重设备吊装作业,妥善安放高处平台上的物资、机具等,龙门吊、架桥机应楔好滚轮,并用缆风绳锁紧机体,防止设备被大风吹动而造成伤亡和损失。
三、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劳务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意识不足,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大。为此,各单位必须根据冬季施工的特点,对施工安全以及生活安全进行一次专项冬季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应涉及全面,教育人员应全覆盖,教育资料应留存。
四、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检查安排,近期对冬季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冬季防火、防冻、防滑设施设备是否到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冬季采暖实施情况等。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把冬季安全措施贯穿于整个生产、施工活动当中,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在建项目冬季采暖准备情况检查表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