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分管负责人应组织脚手架验收合格后使用。
2.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
3.基坑不得积水,底座不得松动,局部立杆不得悬空。
4.不得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5.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连墙件、门洞桁架应符合要求。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拆除连墙件。
8.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9.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附近处不得进行挖掘作业。
10.在脚手架上电、气焊作业,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
12.作业层脚手板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
13.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有空隙。
14.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15.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应做全封闭。
16.应设作业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17.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不得固定在脚手
架上。
18.作业层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载。
19.在脚手架上不得悬挂起重设备。
20.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