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a和b点时的压力,即200Pa和6666Pa是混合物在500℃时的爆炸低限和爆炸高限。随着温度增加,爆炸极限会变宽。这是由于链反应需要有一定的活化能,链分支反应速度随温度升高而增加,而链终止的反应却随温度的升高而降低,故升高温度对产生链反应有利,结果使爆炸极限变宽,在图上呈现半岛型。当压力再升高超过c点(大于666610Pa)时,开始出现下列反应:这两个反应是放热的.结果使反应释放出的热量超过从器壁散失的热量,从而使混合物的温度升高,进一步加快反应,促使释放出更多的热量,而导致发生了热爆炸。
二、可燃物质化学性爆炸的条件
可燃物质的化学性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才能发生,
1.存在着可燃物质,包括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
2.可燃物质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并且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爆炸性混合物在火源作用下。
对于每一种可燃气体(蒸气)的爆炸性混合物,都有一个引起爆炸的最小点火能量,低于该能量,混合物就不爆炸。从图2—5可以看出,引起烷烃爆炸的电火花的最小电流强度分别为:甲烷0.57A,乙烷0.45A,丙烷0.36A,丁烷0,48A,戊烷0.55A。
最小点火能量的单位通常以毫焦耳表示。可燃气体和蒸气在空气中的最小点火能量见表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