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止中毒
①一切试剂药品瓶要有标签,保管剧毒性药品应设专柜,并加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
②严禁试剂入口,用移液管移取有毒液体时,不能用嘴吸取,如需以鼻鉴别试剂时,严禁用鼻子接近瓶口鉴别。
③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
④对于有毒气体和蒸气,如氮的氧化物、溴、氯、硫化氢、挥发性酸碱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处理,头部应在通风橱外面,否则可能引起危害健康的人身事故。
⑤注意遵守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规则,严禁在使用毒物或有可能被毒物污染的房间存放食物,饮食或吸烟。
⑥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接触毒物的工种应适当缩短工作日和增加必要的营养,以增进工作人员对毒物的抵抗力。
(二)防止燃烧和爆炸:
①挥发物有机物药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处所,如冰箱或铁柜内,易燃物品如汽油、乙醚、笨、酒精及其它低沸点物质等不可放在喷灯、电炉或其它火源的附近,室温过高、启动易挥发物时应设法冷却。
②启动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如盐酸、氨水、低沸点有机物等)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在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将试剂瓶在冷水里冷却一段时间再打开瓶塞。
③在试验过程中,对于易发挥及易燃性的液态有机物有必要加热时,应在水浴或严密的电热板上缓缓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④蒸馏可燃性物质时,应首先将冷水充入冷却器内并确信水流已固定时,再开始加热,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⑤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或衣服上落有氧化剂液滴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能接受火源,以防着火。
⑥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埚等要放在不能起火的安全地方。
⑦爆炸类药品,如苦味酸、高氯酸及高氯酸盐、过氧化氢及高压气体时,应放在低温处保管,不能与其它易燃品放在一起。
⑧在使用危险物品工作时,应使用预防爆炸或养活其危害后果的仪器和设备必要时要用金属有机玻璃或塑料所制的安全罩套进行防护。
⑨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危险物质都必须取用能保证实验结果的精确性可靠性的最小量来进行工作,并且不能有直接火加热。
(三)防止腐蚀、化学灼烧、烫伤、割伤
①腐蚀类刺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浓过氧化氢、氢氟酸、冰醋酸、酸性洗涤液、王水或混合等,取用时尽可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等,如果瓶子较大需搬运时,必须一手拖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劲腐蚀性的药品不能在烘箱内烘烤,用移液管取此类液体时,严禁用嘴吸取。
②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内进行,而且必须在玻璃棒不断的搅拌下仔细缓慢的将浓硫酸加入水中而绝不能相反,在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体时也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
③取下正在沸腾的水和溶液时,必须先缓缓摇动或搅拌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④切割下班管棒及塞子钻孔,往往造成伤害,往下班管上套橡皮管及塞子时,必须正确选择它们的直径,且须将管端烧园滑,并用水或干油浸湿后才能插入。
①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的可能性,准备使用于各种情况的灭火材料,包括灭火沙、石棉布、各类灭火器、备用灭火器须按时检验和调换药液。
②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起火时,应先立即用湿布或石棉,将火熄灭,并拨出电炉插头及总电源,易燃的有机物液体或固体着火时,不能用水去泼。除了小范围可用湿布覆盖外,要立即用灭火沙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应用四氯化碳灭火。
③电线着火时,须关闭总电源,立即切断电流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熄灭在燃烧的电线,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熄灭燃烧的电线。
④常用灭火器类型及适用灭火类型:
灭火器类型 药液成份 适用灭火类型
酸碱式 H2SO4、NaHCO3 非油类、非电类一般火灾
高倍数泡沫 脂肪醇、硫酸、 油漆室内仓库油类、
移定剂、抗烧剂 木材纤维等火源集中的
泡沫式 Al2(SO4)3、NaHCO3 油类灭火
二氧化碳 液体CO2 电器灭火
干粉灭火 NaHCO3适量润 油类可燃气体电器精密
滑剂和防潮剂 仪器、文件记录和温水燃
烧物品的初起火灾
四氯化碳 液体CCl4 电器灭火
|21| CF2ClBr 油类,有机溶剂、高压电器设备精神仪器等灭火
(五)化学药品的领用与保管
①一切固体不溶物、浓酸和浓碱废液,严禁倒入水池,以防堵塞和侵蚀管道,残余毒物更应采取妥善处理,切勿任意丢弃或倒入水池中。
②每个工作人员应该知道室内可燃气、水阀或空间的位置,以便必要时可以控制,分析室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时要关闭一切电源、热源和水源。
③化学试剂应分类存放,专人保管,非保管人员未经允许不准随便进入药品库,严禁将火种带入药品库。
④设专配制各种试验用药品及各类溶液。化学试剂和药品由专职配药人员,除配药人员外,不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准从药品库领用各类药品和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