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对广大农村居民具有深远的影响。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即将结束,2014年5月,省发改委、水利厅、卫生厅、环保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印发了《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将成为今后工作的重点,结合我县实际,下面对获嘉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建后管理工作提出自己的一点对策与建议。
一、获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近年来,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中央也加大了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力度。 2016-2010年,我县争取专项资金3197万元,我县共计建成各类饮水工程3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7.02万人,2011年开始,我县将13.1944万不安全饮水人口纳入到了获嘉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十二五”规划予以解决,计划总投资约6600万元。截止目前,我县共投入资金6669万元,建成饮水工程51处,解决了13.4165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目前我县尚有6万余人未解决,2014、2015两年将全部解决到位。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一是保证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我县农村饮水不安全类型多为氟超标和苦咸水,工程建成后,农村居民脱离了不合格水质,用上了清洁、卫生的自来水,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是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运行后,农村由原来的单户、单村供水大多转变为水厂集中供水,供水成本进一步降低,农村居民的负担减轻了。
三是有利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农村生活质量,改善了农村环境,使农民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普遍表示热烈的欢迎,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获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近年来通过十一批项目的实施,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建后管理工作,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工程建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运行管理机构运行滞后。自2006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以来,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基本上由获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兼管,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由于人员少,又要负责工程建设,大量的建后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2、各水厂、供水站管理人员素质低。由于全县未对饮水工程进行统一管理,各供水单位管理人员均是临时配备,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法做到专业化管理,工程难以长效运行。
3、管理方式不科学。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已有九年之久,以前由于重建轻管,致使各水厂、供水站管理方式多种多样,除个别水厂外,按规定提取大修基金的很少,这对维持工程长效运行十分不利,随着工程建设年限的延长,许多问题已经出现。
4、农村居民用水收费意识不强。不少村庄缺乏用水收费意识,认为水价高,导致自来水安装率低,工程效益难以发挥,影响工程正常运行;还有的村庄对水费实行包费制,导致村民用水不节制,造成了水资源浪费。
三、获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为充分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济效益,根据上级要求,针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1、建立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机制。要严格落实《河南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集中供水厂由获嘉县供水中心或所在乡镇管理;供水站由所在村庄负责管理。建议获嘉县水利局尽快成立获嘉县供水中心,统一管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实现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2、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能力,获嘉县水利局要定期组织要研究出台合理的水价政策,规范水费收缴使用。为了做到以水养水,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依据相关政策,县物价部门要研究出台合理的水价政策。
制定水价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二是根据使用性质,按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经营性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等四类分类定价原则。三是实行阶梯式水价原则。四是根据各地测算,农村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6%~10%。五是实行听证会和公示制度。水费的收缴和使用要实行规范化管理,供水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明确水费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要建立严格的工程折旧费、维修养护费管理和使用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3、部门配合,加强供水工程日常养护管理。供水管理单位及水质检验、监测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供水工程正常、安全供水。一是取水、净水、配水工程的管理。对取水、净水、配水各个工程和环节的管理,要建立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二是供水设备及管网的管理。供水设备主要包括闸门、水表、及水泵、电机、自动化系统等。要严格按规程操作,并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三是水质检测。相关部门根据职责,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有关要求,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进行检验和监测,确保农村用户供水卫生安全。
4、认真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搞好水源保护。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确保水源水质安全。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全县污染源的管理力度。对较大规模的水厂,还要建立水源保护应急服务机制,确保供水保证率达到有关规范要求。
5、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统一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全社会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扶持饮水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让这一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饮水卫生意识,改变农民原来的用水观念,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可持续运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利国利民的工程,解决好该工程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才能把好事办好,造福于广大农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