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
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控制措施:
1.凡从事食堂饮食人员,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并经防疫部门体检,持有防疫部门《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2.购买肉、禽、粮食、熟食等食品以及食盐等调味品,要到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销点购买。
3.生熟食品隔离存放、隔离操作。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厨房必须具有硬化地面和防尘、防蝇、防鼠条件。
6.固定住地或临时住地、生活区自营食品的应向当地有关部门申办《卫生许可证》,按卫生标准完善设施。
7.灭鼠药等有毒药物要与食品保持绝对隔离,要有专人保管并负责投放与回收。
三、实施控制阶段:
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