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防止雷击
加油站应配备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在周围空旷、建构筑物突出的加油站应装避雷针。油罐接地点不少于两处,罐体、管道、法兰及其它金属附件均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
雷雨时应停止卸油作业,停于加油站内的油罐车应做接地保护。
2.7 控制电气点火源
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必须使用高于或等于相应区域油蒸气级别或组别的防爆电气设备。电线的连接、敷设均需达到防爆要求。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电器也应是防爆型电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择防护型。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慎用移动式和携带式电器,严禁使用手机、寻呼机、电脑等非防爆电器。应加强对加油站电器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
2.8 控制明火源
控制固定明火源,根据规范控制安全间距,增设安全间隔,使油气不能向火源处积聚,火源不能向爆炸危险区域散发。控制修理和烟火,营业期间不得使用电气焊、气割,动火修理时须备有消防器材、消防人员监护到位。加油区必须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3 加油站火灾扑救
加油站的火灾扑救要以站内员工自救为主。
3.1 制定灭火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应结合本站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预案,人员定责定位,经常开展消防演练。对加油站作业全过程必须实施监督,不得脱岗离位。
加油站火灾扑救应突出早、快、近,即发现火情早、判明情况早。火灾发生后要及时分析判断燃烧位置、起火原因、威胁范围,及时确定处置内容、扑救方法。抓取消防器材要快,动作要迅速。操作距离要近,灭火机应抵近喷射,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3.2 火灾扑救
3.2.1 油罐或油罐车油品火灾扑救由于油罐或罐车具有火孔口小、火源集中、火势猛的特点,因此宜采用窒息灭火法。可采用石棉被封盖,也可使用70kg干粉灭火机喷射封堵罐口,窒息火焰。油罐车应尽量开离罐区、站房、雨棚后扑救,防止事故扩大。
3.2.2 加油机或卸油口火灾扑救加油机和卸油口处着火,应立即停机,停止卸油,迅速使用干粉灭火机喷射或用石棉被封盖。
3.2.3 漫溢油品火灾当发生油品漫溢时,要迅速隔离人群,设立警戒区,禁止周围出现任何火种,谨慎有序地回收溢油,用沙土覆盖油浸地面,防止火灾发生。当漫溢性火灾发生时,必须首先设法封堵溢油出口,防止继续漫溢。不能用水枪喷射,宜用干粉或泡沫覆盖。零星油品火灾可直接用石棉被覆盖。
3.2.4 加油车或运油车发动机起火车辆火灾初起时一般火势较小,应迅速打开车盖,用8kg灭火机喷射。操作中应注意不要站在车头上,以防灼伤。
3.2.5 其它非油品火灾由于加油站灭火机具配置较齐全,一般非油品火灾,只要发现早都能很快补救。
站内人员一旦发现难以控制的火势时,要停止一切作业,撤走站内车辆;封堵火源向油罐区、加油机蔓延,避免火势扩大;及时报警,争取消防部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