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动火区域划分
根据建筑工程选址位置,施工周围环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工艺,施工部位不同,共动人区域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动火区域也称为禁火区域,凡属下列情况的均属此类:
1)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区,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建筑工程周围存在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在防火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施部位;
3)施工现场内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库区;
4)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处和半成品加工区;
5)在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配制或者调和易燃易爆液体和涂料油漆作业。
(2)二级动火区域
1)在禁火区域周围动火作业区;
2)登高焊接或者气割作业区;
3)砖木结构临时食堂炉灶处。
(3)三级动火区域;
1)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处的动火作业;
2)施工现场燃煤茶炉处;
3)冬季燃煤取暖的办公室、宿舍等生活设施。
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储存易燃易爆品的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时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做到动火作业先申请,后作业,不批准,不动火。
在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内施工,应当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动火证是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动火证的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第二节 施工现场仓库防火
2.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设置
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考虑失火后能阻止火势的扩散。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同时,根据季节风向的变化,应设在下风方向。
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大门应向外开启。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一个仓库内混合储存不同性质的物品。
2.2几种常用易燃材料的储存防火要求
1、石灰
生石灰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热,足以引燃燃点较低的材料。因此,储存石灰的房间不宜用可燃材料搭设,最好用砖石砌筑。石灰表面不得存放易燃材料,并且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亚硝酸钠
亚硝酸钠作为混凝土的早强剂、防冻剂,广泛使用在建筑工程的冬期施工中。
亚硝酸钠这种化学材料与硫、磷及有机物混合时,经摩擦、撞击有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危险,因此在储存使用时,要特别注意严禁与硫、磷、木炭等易燃物混放、混运。要与有机物及还原剂分库存放,库房要干燥通风。装运氧化剂的车辆,如有散漏,应清理干净。搬运时要转拿轻放,要远离高温与明火,要设置灭火剂,灭火剂使用雾状水和砂子。
3、几种防腐蚀材料的储存
环氧树脂、呋喃、酚醛树脂、乙二胺等都是建筑工程常用的树脂类防腐材料,都是易燃液体材料。它们都具有燃点和闪点低、易挥发的共同特性。它们遇火种、高温、氧化剂都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氨水、盐酸、氟化氢、硝酸、硫酸等反应强烈,有爆炸的危险。因此,在储存、使用、运输时,都要注意远离火种,严禁吸烟,温度不能过高,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库存放,库内要保持阴凉通风。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坏外流。
4、油漆稀释剂临时存放
建筑工程施工使用的稀释剂,都是挥发性强、闪点低的一级易燃易爆化学流体材料,诸如汽油、松香水等易燃材料。
油漆工在休息室内不得存放油漆和稀释剂,油漆和稀释剂必须设库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刷油漆时涮刷子残留的稀释剂不能放在休息室内,也不能明露放在库内,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掉。
5、电石
电石本身不会燃烧,但遇水或受潮会迅速分解出乙炔气体。在装箱搬运、开箱使用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严禁雨天运输电石,途中遇雨或必须在雨中运输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搬运电石时,发现桶盖密封不严,要在宅外开盖放气后.再将盖盖严搬运。要轻搬轻放,严禁用滑板或在地面滚动、碰撞或敲打电石捅。电石桶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库房必须是耐火建筑,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库房周围10m内严禁明火。库内不准设气、水管道,以防室内潮湿。库内照明设备应用防爆灯,开关采用封闭式并安装在库房外。严禁用铁工具开启电石桶,应用铜制工具开启,开启时人站在侧面。空电石桶未经处理,不许接触明火。小颗粒精粉末电石要随时处理,集中倒在指定坑内,而且要远离明火,坑上不准加盖,上面不许有架空线路。电石不要与易燃易爆物质混合存放在一个库内。禁止穿带钉子的鞋进入库内,以防摩擦产生火花。
2.3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注意事项
(1)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高压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易燃仓库堆料场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子200m2;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3)易燃露天仓库的四周内,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4)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贮存的稻草、锯末、煤炭等物品的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注意堆垛内的温湿度变化;发现温度超过380C,或水分过低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燃起火。
(6)在建的建筑物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是不得将木工加工区设在建筑物内。
(7)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2.4易燃物品的装卸管理
(1)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装卸物品。
(2)拖拉机不推进入仓库、堆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人仓库或露天堆料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防火罩。
(3)在仓库或堆料场内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引起火灾。
(4)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和可燃物品。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5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
(1)仓库或堆料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若有困难需设置架空电力线路,架空电力线与露天易燃物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线杆高度的1.5倍。库房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2)仓库或堆料场所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与易燃堆垛间至少保持1m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点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m。
(4)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烫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电器保险装置。
第三节 施工现场防火
3.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
1)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4)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3)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
(4)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5)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道旁,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期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6)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
3)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离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贮藏空的间距不小于30m。
4)临时宿舍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5)为储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贮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6)在独大的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超过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20m,在农村应不小于10m。临时宿舍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两层以内,每层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通道。
7)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8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向外。
3.2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有关防火安全措施不得擅自改动。
2)凡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3)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度,贯彻执行现行的工地防火规章制度。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制观念。每个建筑工地都应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和制度要书写上墙。
4)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筑工地周边都应设立围挡,其高度应不低于1.8~2.4m。较大的工程要设专职保卫人员。禁止非工地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公事人员进入现场要进行登记,有人接待,并告知工地的防火制度。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应当昼夜巡逻。
5)建筑工地要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防火油毡纸头、沥青,冬期施工的草袋子、稻壳子、苇席子等保温材料要随干随清,做到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6)临时工、合同工等各类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力能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