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走道贯穿整个安全疏散体系,是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因素。其设计应简捷明了,便于寻找、辨别,避免布置成“S”形、“U”形或袋形。
一、疏散走道
(一)基本概念
疏散走道是指发生火灾时,建筑内人员从火灾现场逃往安全场所的通道。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保证逃离火场的人员进入走道后,能顺利地继续通行至楼梯间,到达安全地带。
(二)疏散走道设置基本要求
疏散走道的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走道应简捷,并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诱导灯。
2.在1.8m高度内不宜设置管道、门垛等突出物,走道中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尽量避免设置袋形走道。
4.疏散走道的宽度应符合表2-6-8的要求。办公建筑的走道最小净宽应满足表2-6-16的要求。
5.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表2-6-16 办公建筑的走道最小净宽
走道长度
|
走道净宽
|
单面布房
|
双面布房
|
≤40
|
1.30
|
1.50
|
﹥40
|
1.50
|
1.80
|
二、避难走道
(一)基本概念
设置防烟设施且两侧采用防火墙分隔,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二)避难走道设置要求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走道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
3.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4.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