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水压机车间冬季室温应保持在5℃以上,否则应采取措施或停止生产。若室温接近零度时,应将水压机及其附属设备所有管道中的水全部排出。
9. 各种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和维护,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10. 易燃品、化学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禁放在加热炉和热锻件附近或高压水泵房内。
b. 对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1. 设备应具有保险装置,以免由于超负荷或其他技术原因造成设备事故和损坏。如模锻锤设有保险汽缸;热模锻压力机、平锻机有摩擦圆盘式保险装置;液压设备有安全阀和限位开关等。
2. 设备应有防护装置,以免事故的发生。如设备的运转部分必须设置防护罩;对于高温辐射处应设置隔热板;脚踏开关应设置防护板等。
3. 设备应具有信号装置和危险牌示,以警告工人预防危险的发生。信号装置有颜色信号,声音信号及指示液位、压力、温度的各种仪表。危险牌示有“危险触电”、“不准合闸”、“不得触摸”、“有人在此工作”等警告牌示。
4. 车间的设备应进行计划检修,以免发生设备事故,从而导致人身事故的产生。计划检修包括三级保养制度(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和定期检修。
5. 所有电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的安全设施。局部照明处工作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6. 加热炉应具有良好的排烟装置,对其所产生的热辐射应采取隔离措施,炉门配重装置应有防护围栏。
7. 车间内所有压力容器,应具有符合国家劳动总局《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8. 在锻锤的后面应设有防护挡板,以防锻件、毛边、氧化物或模具破裂碎块飞出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