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电气化铁路站场施工作业时,如果在用水时,严禁将水流向接触网方向喷射,保持水流与接触网带电部分有2 m以上距离,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6、为防止感应电对施工人员的伤害,距接触网5米的范围内金属物,都必须接地。
7.在电气化铁路站场施工,在修建靠近接触网的房屋、建筑设备时,不准借助铁塔支柱搭脚手架或在铁塔支柱上上下。
8.凡从事站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生产作业工具,并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
二、在接触网下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攀登机车、客车等各类车辆的车顶。
2.在接触网下作业,不准抛掷测量工具(钢卷尺、皮尺等)及其他非绝缘工具物件等,使用、传递或运送的各种工具、设备物件严禁侵入安全距离之内。
抛皮尺触及接触网,测量工电击致身亡
事故概况:2003年4月5日14时05分,××铁路局工务勘测设计所路基设计室一行五人组成的外业勘测组,在××线K408+336处进行危岩整治测量作业,测量工宋××站在线路右侧路堑边坡高约20 m的平坦处,用皮卷尺从上往下抛掷测量路堑边坡断面时,皮卷尺(经查皮卷尺内有4根金属线)碰上27 kV高压接触网,当场触电死亡。
事故原因:
(1)测量工宋××安全意识不强,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3.4条“在电气化铁路的线路上,禁止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连接部件接触”、第3.3.18条第一款“……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与牵引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需2 m以上距离”的规定,盲目抛掷皮卷尺进行测量作业触及接触网,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路基设计室主任作为此次测量作业的负责人,没有针对此次测量作业现场的特殊地形和根据电气化区段的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预想,研究制定确保安全的测量方法,对作业现场的危险因素和特殊的作业条件的测量作业监控不力,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教训和措施:同类事故在全路曾多次发生,各单位必须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尤其是电气化区段施工作业单位和部门,在电气化区段施工作业前,要组织安全措施的学习培训,组织对作业场所和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尤其是危及
3.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 m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要遵照下列规定办理:
(1)施工领导人要向供电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指出施工地点、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开始时间及作业特点。对于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
(2)只有在接到供电调度员许可停电施工的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之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时接触网工必须在场监护,在有关电气安全方面,施工领导人必须听从接触网工的指导。.
(3)施工结束,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处在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供电调度员施工已完毕。在拆除临时接地线之后严禁再进入现场进行施工。
4.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2 m到4 m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他设施上施工作业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培训的人员在场监护。
5.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供电调度员派人处理。在接触网检修人员到达以前,将该处加以防护,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导线接地处所10 m以
外。如接触网已断导线等侵人建筑限界危及行车安全时,则必须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防护处理。
6.新建的电气化铁路在接触网接电的15天前,各单位在接到接电日期书面通知后,要立即记名转告所属有关人员。从此开始视为接触网带电,所需要的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自接触网设备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所有单位、部门及人员均须按有电对待。
第二节 房建设备巡检作业安全
1.设备巡检人员,在巡检供电站(所)、风雨棚、站场房屋、屋面等房建设备距离接触网不足2 m的部位时应采取的措施。如必须到风雨棚屋面、作业车库、变电所屋面上检修作业时:一是征得供电单位负责人的同意,在专业人员监督下作业;二是办理作业许可证;三是在管理干部的监控下作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采用钢卷尺、皮尺等工具测量作业时,禁止采取抛掷的方式。
2.设备巡检人员作业使用的梯子要结实、轻便、稳固。
3.由于牵引变电所内场地比较窄小,搬动梯子和长大物件时,要时刻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四、触电伤害与急救知识
触电伤害是人体在操作、使用电器设备时接触电流或接近高压电被击中所引起的伤害。触电伤害事故大体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1)电流伤害事故,即由于人体触及带电体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电磁伤害事故,即机械设备、电器产生的辐射伤害;
(3)雷击事故;
(4)静电事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放电所引起的事故,如塑料和化纤制品,摩擦就易产生静电,严重时可引起爆炸和火灾;
(5)电器设备事故,由于电器设备的绝缘失效或机械故障产生打火、漏电、短路而引起触电、火灾或爆炸事故。
触电伤害是生产过程中的常见事故,严重时能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因此当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急救是十分关键的,只要能够正确、及时地进行救护,许多触电人员都是可以获救的,经过对心脏、脉博已停止跳动的触电人员及时抢救也能减少死亡。
第一节 触电伤害的原理
触电一般是指人体触及带电体时,电流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触电事故可分为电击与电伤两种类型。所谓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的心脏、呼吸系统与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严重时将危及生命;而电伤则是指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它可伤及人体内脏甚至骨骼,还会在人体体表留下伤痕。生产与生活中所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大都是由电击造成的。
一、电气安全基本常识
人体接触带电体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能造成触电伤害,当带电体超过人体所能接受的安全电压或电流以及人体接近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就有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当人体接触带电体时,人体就被当作一个电路元件接入回路。人体阻抗通常包括外部阻抗(与触电人员当时所穿衣服、鞋袜以及身体的潮湿情况有关,从几千欧到几十兆欧不等)和内部阻抗(与触电者的皮肤阻抗和体内阻抗有关)。人体阻抗不是纯电阻,主要由人体电阻决定。人体电阻也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
一般认为干燥的皮肤在低电压下具有相当高的电阻,约10万Ω。当电压在500~1 000 V时,这一电阻便下降为1 000 Ω。表皮具有这样高的电阻是因为它没有毛细血管。手指某部位的皮肤还有角质层,角质层的电阻值更高,而不经常摩擦部位的皮肤的电阻值是最小的。皮肤电阻还同人体与带电体的接触面积以及压力有关。
当表皮受损暴露出真皮时,人体内因布满了输送含盐溶液的血管而具有很低的电阻。一般认为,接触到真皮里,一只手臂或一条腿的电阻大约为500 Ω。因此,由一只手臂到另一手臂或由一条腿到另一条腿的通路相当于一只1 000Ω的
电阻。假定一个人用双手握紧一带电体,双脚站在水坑里而形成导电回路,这时人体电阻基本上就是体内电阻约为500Ω。
一般情况下,人体电阻可按1 000~2 000Ω考虑。人体对O.5mA以下的工频电流一般是没有感觉的。实验资料表明,对不同的人引起感觉的最小电流是不一样的,成年男性平均约为1.1 mA,成年女性约为O.7 rnA,这一数值称为感知电流。这时人体由于神经受刺激而感觉轻微刺痛。同样,对不同的人触电后能自主摆脱电源的最大电流也不一样,成年男性平均为16 mA,成年女性约为10.5 mA,这个数值称为摆脱电流。一般情况下,8~10 mA以下的工频电流,50 mA以下的直流电流可以看作人体允许的安全电流,但这些电流长时间通过人体也是有危险的。在装有防止触电的速断保护装置的场合,人体允许的工频电流约30 mA。在空中、水面等可能因电击造成严重二次事故的场合,人体允许的工频电流应按不引起强烈痉挛(抽筋)的5 mA考虑。
为了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防止车辆等物体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防止电气短路事故和因此而引起火灾,在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均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这种电气安全距离简称间距。间距的大小决定于电压的高低、设备的类型、安装的方式以及气象条件等因素。
高压设备带电作业方式分为直接带电作业和间接带电作业两种。直接带电作业是用绝缘工具(如绝缘梯车)将人体与接地体隔开,使人体与带电设备的电位相同,从而作业人员心悸、恶心等症状。
2.如电流强、电压高(交流电65 V以上,直流电300 V以上)、接触时间长,即可能造成电休克(又称假死现象),即出现触电者失去知觉、面色苍白、瞳孔 放大、脉博停止和呼吸停止。如不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抢救,则会造成死亡,这是触电伤害的最主要症状。
3.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症状可能在触电当时表现轻微,而过一小时后会突然加重,出现昏迷,呼吸、心脏停止等症状。
第二节、触电伤害的救护
一、触电伤害的预防
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做好安全防护,触电伤害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企业要做好电气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让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和急救知识。
1.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1)宣传触电对人体危害的严重性。
(2)宣传用电的安全操作规程。
(3)宣传预防触电伤害的个人防范知识。
(4)宣传触电伤害的现场自救与抢救知识。
(5)提高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
(6)提高电气设备(施)安全本质化。
2.严格执行各项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非专职人员严禁接触、开启、修理电器电气设备和线路(尤其避免接触高压部分)。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安全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可靠有效的接地、接零措施。
(4)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可靠灵敏的保护切断装置。
(5)专职人员在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关闭电源。必须带电操作时,要有严密的保护措施。
3.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1)对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排除。
4.采用必要的安全用电设备和措施
对可能直接触电的带电体可采取下列防护措施:
(1)绝缘。即用绝缘物防止触及带电体,可将带电体加以绝缘,或将作业人员加以绝缘,或者在带电体与作业人员之间加以隔离来实现这种保护,但绝缘有失效的可能。
(2)屏护。即用屏障、遮栏、围栏、护罩、箱盒等将带电体与外界相隔离,这是防止作业人员触电和电弧伤人的一种安全措施。
(3)障碍。即设置障碍以防止无意触及或接近带电体,但它不能防止有意绕过障碍去触及带电体的行为。
(4)间距。即通过保持带电体与地面、其他带电体、其他设备和人体范围之间一定的安全距离,来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如导线的高空架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