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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也要“走转改”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19日

 “走转改”作为全国新闻媒体工作的指导方针,有效的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笔者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谈谈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走转改”。

  一是要“勤走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是动态的,而非静止不动的。企业不去跑,打个电话就算好,认为只要不出事,肯定就没事,这样的工作作风是绝不可取的。我们应积极有效的深入基层一线,反复的走访排查,有效的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笔者在走访企业过程中,经常听到企业安全员这样的话语:“欢迎你们再多来几次,好好的督促督促我们。”一方面这是企业对我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认可,另一面也体现了“勤走访”的重要性。王铁人说过“人无压力轻飘飘,井无压力不出油。”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排查活动,在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同时,也无形中督促着企业和广大的职工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笔者所在的乡镇以船舶钢构为主导经济,很多企业职工认为帽带是一种累赘,往往应付了事,我们在走访中发现这个隐患后,多次开展“帽带”检查活动,通过反复的督促,让他怕了、烦了,他也就自觉了。如今,戴上安全帽,系好帽带已成为工人的一种自觉。“勤走访”这种“填鸭式”“要我安全”的氛围并非我们的初衷,通过“勤走访”把安全生产的意识潜移默化的融入日常的生产、工作中,形成一种自发的意识,“我要安全”才是我们“勤走访”的终极目标。

  二是要“善转变”。基层安监所由于受人员、设备、专业知识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仅凭安监所有限的人力开展“勤走访”,就想要对辖区安全生产事务大包大揽是不现实的,也是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求的,这就要求我们积极的转变工作思路,不断的拓宽工作方式。作为一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我们责不旁贷。我们在认真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把安监所的工作重点放在辖区的规模以上企业及重点行业企业,同时引入村(居)安全生产协管站模式,加强村(居)专兼职安全员的培训力度,将散落于各村(居)的小微企业也及时的纳入我们的监管范围,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全覆盖”。同时,我们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每季度向镇安监所书面提交由企业法人签字确认的工作报告。根据行业特征并适时开展行业互查活动,让同行业企业互相比较,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实现安全监管的横向交流。在此工作基础上,我们又在全区率先引入安全生产服务外包模式,邀请安全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参与辖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发挥专家在咨询论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安全培训、课题调研等方面技术支持作用,弥补政府和企业安全监管人力、技术上的不足,实现安全监管提质增效。从而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督、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模式。

  三是要“重整改”。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的将各类隐患排查出来,并不意味着就完事大吉,平安无事了。隐患排查只是开端,关键的落脚点还在于消除不安全因素,将隐患整改到位,从而提高本质安全度。安全生产隐患查而不改等于没有查。这个好比扫雷,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把一个个隐藏的雷区探测出来了,如果就这么听之任之,这些雷区依然是雷区,踩上去还是会毫不犹豫的爆炸,只有彻底移除藏雷,拔掉引线,安全销毁,才能确保放心的前行。因此隐患整改是整个安全生产环节的核心。如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呢?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到位;对于不能立刻整改到位,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求单位明确整改计划,确保安全投入;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而形成,无法彻底消除的隐患,我们则在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的同时,并依托安全中介的专家的专业技术支撑,将隐患的不安全因素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每一次的隐患排查我们都通过书面形式一一指出,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作书面汇报,同时通过多形式的“勤走访”做好“回头看”工作,检查企业隐患整改执行情况,再次排查新的隐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从而实现“走、转、改”的良性循环。

  走好,意识明;转好,思路清;改好,隐患绝。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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