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念
GAP、GMP、GVP、SSOP、HACCP / ISO 9000、ISO14000、ISO22000
概念找出来:
GAP:良好农业规范简称“GAP”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的缩写,从广义上讲,良好农业规范作为一种适用方法和体系,通过经济的、环境的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来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GAP主要针对未加工和最简单加工(生的)出售给消费者和加工企业的大多数果蔬的种植、采收、清洗、摆放、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常见的微生物的危害控制,其关注的是新鲜果蔬的生产和包装,但不限于农场,包含量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的所有步骤。
GMP:“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 <http://baike.baidu.com/view/13930.htm>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GVP: 良好兽医规范GVP(Good Veterinarian Practice)它们是农作物、畜禽及水产品在生产与养殖过程中实施的操作规范。GVP的实施情况,将影响到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料的质量,进而有可能对最终产品的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世界近年来发生的大规模食品安全性危害事件中有很多都是由于食品原料本身在种植、养殖阶段产生的安全问题造成的,因此,没有安全的原料,就不可能有安全的食品。
SSOP:(Sanitation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是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http://baike.baidu.com/view/3854031.htm>的简称。是食品企业为了满足食品安全的要求,在卫生环境和加工要求等方面所需实施的具体程序,是食品企业明确在食品生产中如何做到清洗、消毒、卫生保持的指导性文件。SSOP和GMP是进行HACCP认证 <http://baike.baidu.com/view/124131.htm>的基础
HACCP / ISO 9000:是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英文缩写,中文名称是“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它是一种对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系统方法,也是一个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及供应链免受生物、化学和物理性危害污染的安全管理工具。HACCP关注的焦点是整个食物链的安全危害,即从原料、中间产品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和管理控制。
ISO 9000:ISO9000是指质量管理体系 <http://baike.baidu.com/view/205275.htm>标准,它不是指一个标准,而是一种标准的统称。ISO9000是由TC176(TC176指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ISO9000是ISO发布之12000多个标准中最畅销、最普遍的产品。
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 <http://baike.baidu.com/view/42488.htm>(ISO)继ISO9000 <http://baike.baidu.com/view/9486.htm>标准之后推出的又一个管理标准。该标准是由ISO/TC207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制定,有14001到14100共100个号,统称为ISO14000系列标准
ISO22000:2005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2005食品安全管理 <http://baike.baidu.com/view/4140820.htm>体系。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
2、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现状
美国、韩国、日本参照钱永忠的PPT,澳大利亚、欧盟、CAC的再整理一下 。
美国:
法律要求:《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安全和卫生以 及正确标识。《联邦肉类检查法》猪、牛、羊、马等牲畜肉类的安全和卫生以及正确标识。 《禽类产品检查法》家禽(包括鸡、鸭、鹅、火鸡、珍珠鸡)产品的安全、卫生和正 确标识。《蛋类产品检查法》蛋类加工产品的安全、卫生和正确标识。《植物保护法》植物检疫的相关规定,包括植物、植物产品、某些生物控制有机植物、有害杂草以及植物病虫害的进出口要求等。
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制定除畜、禽、蛋制品(鲜蛋仍在卫生部FDA)等产品以外所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包括水产品标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等,发布在《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食品与药品》。
农业部(USDA):制定畜、禽、蛋制品的标准,发布在《美国联邦法规》第7卷《农业》和第9卷《动物和动物制品》。
环境保护局(EPA):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发布在《美国联邦法规》第40卷《环境保护》。
安全标准:农药残留限量指标10021项;
兽药残留限量指标296项
微生物限量指标138项。
重金属限量指标38项。
质量标准:新鲜果蔬分级标准158 个,涉及新鲜果蔬、加工用果蔬和其他产品等85 种农产品;
加工的果蔬及其产品分级标准154个,分为罐装果蔬、冷冻果蔬、干制和脱水产品、糖类产品和其他产品五大类;
乳制品分级标准17个;
蛋类产品分级标准3个;
畜产品分级标准10个;
粮食和豆类分级标准18个。
日本
法律要求:《食品卫生法》 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其对象包括所有的进口食品。
《植物保护法》对植物的检验检疫;其对象包括蔬菜,水果,谷物,豆类,种子等。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对动物的检验检疫;其对象包括各种活动物和畜产品。
厚生劳动省 组织制定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加工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农林水产省 制定农产品品质规格标准;参与制定农药、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
安全标准: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在具体食品中的残留制订的“暂定标准”有50000多项,涉及农药500余种,兽药和饲料添加剂200余种。这些标准涉及初级可食用农产品210余种(类) 、限量标准50000多项,涉及加工食品50余种(类) 、限量标准近200项;
微生物限量指标46项。
质量标准:截至2005年,日本已对393种农、林、水产及食品制定了相应的等级标准,产品范围包括除酒类、药品以外的所有农林产品,包括农业、林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以其为原料或材料制造的产品和加工品等。
韩国
法律要求:
《食品卫生法》 食品方面的综合性法规, 涉及食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标签、食品检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组织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食品公典》对农药、抗生素、合成抗菌素、激素制剂、重金属及放射性物质的残留许可限量进行了严格规定。
《水产物品质管理法》 水产品的质量管理、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的检查、移植用水产品的检疫、水产品的安全性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