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措施
1.1无防护罩,如机床外露齿合齿轮、传动装置处无防护罩;
1.2无安全保险装置,如机床缺少限位保险装置、过载保险装置、联锁保险装置、制动装置;
1.3无报警装置,如无气体报警装置、烟气报警装置等;
1.4无安全标示;
1.5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1.6(电气)未接地;
1.7绝缘不良;
1.8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1.9局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
1.10危房内作业;
1.11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
2防护措施不当
2.1防护罩未安装适当位置;
2.2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如挡板不严密;
2.3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
2.4防爆装置不当;
2.5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2.6放炮作业隐蔽所存在缺陷。
二、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强度不够
3.1机械强度不够;
3.2绝缘强度不够;
3.3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如绳索损坏。
4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
4.1通道门遮挡视线;
4.2制动装置有缺陷,如制动装置位置设计不合理;
4.3安全间距不够;
4.4拦车网有缺陷;
4.5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
4.6设施上有锋利倒棱。
5维修、保养不良
5.1设备失修;
5.2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如由于保养不当导致制动装置不起作用。
6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6.1设带“病”运转,如传动皮带接口不牢;
6.2超负荷运转。
三、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缺陷
7未佩戴防护用品、用具
7.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7.2未戴防护手套;
7.3未穿安全鞋;
7.4未戴安全帽;
7.5未穿防护服;
7.6未戴呼吸器官护具;
7.7未系安全带;
7.8未戴听力护具。
8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8.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
8.2未达到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
8.3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作业要求;
8.4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
8.5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不能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四、生产场地不良
9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
9.1地面不平;
9.2作业场所狭窄;
9.3安全通道不畅;
9.4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如作业现场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9.5采伐时,未开“安全道”;
9.6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摆放不符合安全要求;
9.7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10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10.1工艺参数设定不当;
10.2施工点位置选择不当;
10.3工艺流程、设备、设施选择不当;
10.4设备摆放不合理,如操作台位置不高、设备布置拥挤,不便操作和维修。
10.5地面有油或水;
10.6地面冰雪覆盖;
10.7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11贮存方法不安全
11.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贮存装置有缺陷;
11.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如液化气瓶库房无防雷设施;
11.3贮存方式不正确,如高压气在太阳下暴晒;
11.4禁忌物品混放。
五、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
12照明光线不良
12.1照度不足,如作业现场无照明设备;
12.2作业场地烟雾、粉尘弥漫,视物不清;
12.3光线过强。
13通风不良
13.1无通风;
13.2通风不足;
13.3风流短路;
13.4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
13.5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即进行放炮作业;
13.6瓦斯超限。
14温度、湿度不当
14.1作业环境温度过高;
14.2作业环境温度过低;
14.3作业环境相对湿度过大;
14.4作业环境相对湿度过小。
六、不安全状态的消除措施
15防止发生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5.1消除危险源
15.1.1使用本质安全的设备;
15.1.2用低毒或无毒物料代替毒性较大的物料;
15.1.3选择合理的设计方案、工艺。
15.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15.2.1防止能量或危险物质积蓄;
15.2.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规定安全极限量;
15.2.3控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释放速度。
15.3隔离
15.3.1远离,如采取遥控技术;
15.3.2封闭。
15.4故障--安全设计
15.4.1设计中采取安全系数;
15.4.2提高可靠性,如冗余设计。
15.5减少故障和失误
16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16.1设置薄弱环节,如承压设备上安装合适的安全阀、防爆膜等防爆泄压装置;
16.2采取个人防护;
16.3设置安全监控系统;
16.4设置避难场所与采取救援措施。
17生产作业场所的要求
17.1现场作业实行定置管理;
17.2设备设施布置、安全通道设计要符合标准;
17.3照明必须满足作业的需要;
17.4噪声、振动的强度必须低于人生理、心理的承受能力;
17.5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降到允许标准以下;
17.6作业场所温度、湿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