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法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2014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应急管理相关条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层面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了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高危行业企业基本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部分地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推动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制度的落实。
应急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16个市、551个县以及纳入统计的50家中央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联动、预警预报、指挥协调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等工作取得丰富成果。
救援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全国共有专职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960支,人员总数6.8万人,基本形成了国家、骨干和基层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其中,中央财政投资37亿多元,为68支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一批应对重特大、复杂事故的先进救援装备,带动地方和队伍依托企业加大投入,提升了队伍整体建设水平。全国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共参与事故救援7万余起,抢救遇险被困人员18万人,在多起重特大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应急管理工作基础逐步夯实。推动应急预案管理责任落实,逐步规范了编制、评审、备案和实施等环节,持续开展应急预案优化工作,应急预案质量不断提升,以应急预案牵引应急准备、指导应急救援的理念不断普及。应急演练覆盖面不断扩大,形式不断创新,社会示范效应明显。组织政府、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培训127万人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提升了全社会的应急意识和水平。
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实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应急救援相关安全科技项目及科技部应急救援重点项目,推动了应急救援科技进步。成立了由383名专家组成的第一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在应急决策和技术支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20个省(区、市)、部分市、县及高危行业大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初步建成,各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工作逐步开展,应急平台基础数据库逐步完善。部分地区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及配套制度、标准和政策不够完善,应急管理执法依据不完备、执法能力不足、执法力度不够。区域、企地应急协同联动机制运转不畅,政府引导企业、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有待完善。
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仍有部分市、县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已设立机构的地区还存在专职人员缺乏和职能发挥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基层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风险评估不到位,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衔接不紧密。应急演练面向基层、贴近实战不够,效果有待提升。
救援能力仍有不足。应急救援队伍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的覆盖不全面,救援装备种类不全、数量不够,专业化实训演练条件不足,部分队伍大型装备运行维护困难。应急平台数据信息缺乏稳定来源,平台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事故现场信息难以第一时间全面准确获取、快速报送。尚未建立全国协调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应急意识尚待提高。应急培训的系统性、层次性、专业性、实战性有待提高,部分企业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应急意识和先期处置技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文化氛围仍未形成,宣传教育内容实效性不强,缺乏创新手段,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较为薄弱。
国家一系列战略布局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改革,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我国正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求深化与相关国家及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要求进一步强化区域应急协调联动、应急资源整合共享等工作。国家科技创新战略部署要求加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国家级规划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树立新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指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理论、制度、管理、科技和文化创新,推动区域、行业应急救援力量协调发展,开放应急救援市场化服务,强化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数据信息等资源共享。《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先期响应机制、增强现场应对能力、统筹应急资源保障,全面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遇到新问题。经济总量仍然巨大,生产经营活动依然频繁,高危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依然较大,粗放型发展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加之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安全投入,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依然突出。人口、资源、设施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不断集中,城镇运行安全及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风险日益增大,应急管理任务依然艰巨。
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变化给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带来新挑战。传统高危行业风险特点呈现新的变化,应急救援难度不断增加。重特大事故呈波动反复态势,在一些新兴产业、非传统高危行业也时有发生,应急救援需求由以高危行业为主向其他行业领域不断延伸,对处置过程的专业性、时效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普遍薄弱,给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难题。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前所未有,而现有应急能力同实际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特点十分明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科学救援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改革创新,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依法治理、深化责任落实、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水平,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全国“一盘棋”的格局,筑牢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实屏障。
强化应急准备。全面加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关口前移。
突出应急处置。提升企业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完善人才、装备、物资保障等布局,增强复杂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处置能力,有效应对事故灾难。
实施重点突破。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关键、薄弱环节,明确发展方向,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推进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深层次问题,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及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应急管理执法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现代化。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上下顺畅联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与安全生产风险相匹配、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
2.分类指标。一是在法治建设方面,法规及配套规章、标准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面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基本形成。二是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应急评估机制,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率达到90%以上。三是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面,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在规划服务区域内,接到特别重大事故处置指令后8小时到达现场率达到90%以上,具有异地72小时以上自我保障能力;遇险被困人员救援生还率明显提高,救援人员自身伤亡数量明显减少。四是在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面,应急预案质量全面提高,实现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处置方案全覆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演练实战化、基层化、常态化、全员化。五是在应急管理培训和宣教方面,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救援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急意识及技能水平显著提高,公众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提升。六是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方面,应急平台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事故现场监测预警、辅助决策、协调指挥能力全面提升,重特大事故现场信息与各级应急平台的实时接入率达到90%以上。七是在应急支撑保障方面,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取得明显进展,人才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初步建立。
专栏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标(2020年末)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1 | 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率 | ≥90% |
2 | 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配备达标率 | ≥90% |
3 | 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接到特别重大事故处置指令后8小时到达现场率 | ≥90% |
4 | 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异地自我保障能力 | ≥72小时 |
5 | 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救援人员培训覆盖率 | 100% |
6 | 重特大事故现场信息与各级应急平台的实时接入率 | ≥90% |
理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和定位。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及重大政策。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强化统筹协调和决策指挥职能。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健全企业先期响应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全员告知制度。推动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完善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演练,提升企业第一时间、最初环节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目标考核。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制度,确定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统计指标,并纳入安全生产统计指标体系。
健全法规及规章制度。梳理现行法规制度体系,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立法任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公布施行后,抓紧制定完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规定。推动设区的市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根据立法权限和程序,结合区域特点,制修订地方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制度。
构建标准体系及制定关键标准。推动建立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急管理分技术委员会,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制修订机制,制订关键技术标准。鼓励产业集聚区和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先行制定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适时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专栏2 应急管理法规制度标准推进优先领域 |
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办法及可接受风险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调用制度;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完善执法检查清单和计划,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依据、细化执法内容、规范执法过程,推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制度化。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创新执法检查实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研究出台重大政策。推动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政策、应急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政策、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褒扬、救援队伍激励及运行保障等政策,推进出台应急救援车辆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免收过桥过路费等“绿色通道”政策。
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总体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及工作机制,明确机构性质及职责,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向行业、基层、企业延伸。
完善平战结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战时怎么用、平时怎么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及政府与企业、队伍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区域应急救援互助机制。健全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机制。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建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官制度,提升事故信息采集和分析决策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跨国、跨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