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部门 及人员 | 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设 备 科 负 责 人 | 1、责任制落实 | 15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2、目标管理 | 15 | 无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扣15分;目标制定不明确扣2—10分;每月不按时考核安全管理目标执行情况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不认真扣2—15分。 | |
3、责任分解 | 10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对机械设备不制定定期维修和保养制度或制度不全面扣2—10分;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4、安全检查与整改 | 10 | 不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扣2—10分;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5、安全教育与培训 | 15 | 不执行安全教育制度扣15分;对机械操作工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不认真扣2—10分。 | |
6、保证安全的措施 | 15 | 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经验收就发放出库扣15分;安全保护装置不灵敏或保护装置不齐全扣2—10分;验收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不真实扣2—15分。 | |
7、工伤事故处理 | 10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火措施不得力扣10分。 | |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 10 | 在职代会上部不汇报机械设备安全安全防护装置的装备情况以及各种机械设备的当前运转状况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合 计 | 100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