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本班的运行工作;
第二条 在值班期间,值班长在运行操作业务上受值长领导,在行政技术管理上受车间主任领导;
第三条 组织全班人员完成车间布置的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组织全班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认真贯彻两票二制等现场制度,切实执行反事故措施,防止误操作和其他不安全情况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一切汽轮机设备的异常运行和缺陷,值班长应迅速地报告值长和车间主任。发生事故时负责领导全班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后应向值长及车间报告处理经过情况,负责召集并参加事故分析会;
第五条 值长的一切运行指示,值班长必须迅速正确的执行,如果值班长认为值长的指示有明显错误,能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应说明理由拒绝执行,并及时汇报给车间主任或上级领导;
第六条 当检修任何设备时,值班长有权向检修人员要检修工作票并按工作票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办理许可手续;
第七条 发生紧急事故时.值班长有权按自己的意见采取积极可行措施,处理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值长和车间主任;
第八条 教育全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好运行设备的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第九条 完成车间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