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计算公式为:
上述的千人死亡率和千人重伤率是为完成“事故月报表”而制定的。它们适用于企业以及省、市、县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上报伤亡事故时使用,其特点是易于统计、行文方便,但不利于作综合分析。
百万吨死亡率和万立方米木材死亡率,是按产品产量计算的平均死亡率。它们考虑了冶金、矿山、林场等部门或行业的特点,且利于与国际同行业相比较;既可用于综合分析,又可用于按要求上报事故。
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和伤害平均严重率,是用于评价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的常用的计算指标,其计算方法是国际上所通用的。
伤害频率和伤害严重率之所以用一百万小时进行计算,主要是考虑到用图表进行事故分析时,图形较为稳定,易于掌握伤害事故的变化趋势。需要说明的是,其中的“伤害频率”只是对企业发生伤害事故的人次数的计算,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安全状况,但用它来评价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尚有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是说它不是评价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的理想参数。例如:甲乙两个同种类型、同等规模的企业,甲企业因事故死亡3人,乙企业发生重轻伤3人次,如果用伤害频率作为评价指标的话,将得到两个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相同的评价结果。显然,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而伤害严重率则可用数值区别不同事故的伤害严重程度,对于以控制后果严重的事故为主要目标的事故管理工作而言,该指标的计算具有更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