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公安消防机构进入现场勘查时,必须严格按照火灾事故调查相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程序进行操作,防止证据的灭失。
(二)及时全面勘查事故现场,为准确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奠定基础。要开展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火灾调查人员必须要在火灾发生后及时到达火灾现场,迅速开展火灾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搜集第一手资料。一方面要掌握火场中火势蔓延的方向,烟气颜色和气味,火焰的颜色等有助于确定起火点(起火部位);另一方面要避免有关当事人在火灾发生后为逃避责任而隐瞒事实真相说假或“串供”。
火灾事故现场勘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全面搜集事故证据,为准确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奠定基础,同时为指导火灾预防工作提供资料。为此,在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在火场勘查过程中,火灾调查人员应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各种仪器设备必须要到位,保证完好,在勘查过程时要严格按照火灾事故调查程序进行,并做好火灾现场勘查笔录和影像取证工作;二是要进行详细的火灾现场勘查,全面了解火灾发生发展过程和发掘火灾证据。严格按照先静观后动手,先表层后内层,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同时要善于灵活运用离心法、向心法、分段法或循线法,全面提取、收集证据;三是要严格注意勘查程序,克服勘查中“先动手”的习惯,避免火灾现场受到不应有的破坏;四是确定起火点或起火部位时必须细心谨慎,以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不能主观勉强地缩小起火点(起火部位)的范围,防止证据遗漏而造成定性的不准确;五是在采用逐层或剖面勘查法时要注意对不同过程中显示出的痕迹物证进行固定,防止勘查完毕后证据的灭失;六是对火灾事故现场有怀疑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防止一些痕迹物证的灭失。如纵火现场的痕迹物证等;七是应注意对搜集的证据进行保护,防止丢失、毁坏等;八是应做好现场笔录,严格按程序进行记录,客观公正反应现场实际情况。
(三)做好调查访问工作。火灾调查访问工作是事故调查工作的基础,火灾发生后,火灾调查人员要尽早赶赴现场,对火灾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后,要及时开展调查访问工作,搜集有利于火灾事故调查的一切情况,防止有关人员对现场的破坏和进行串供。在实际工作中,一是火灾调查人员要及时召开火灾调查分析会议,研究调查访问的措施和办法,制定调查访问提纲,防止调查访问的盲目性;二是要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控制,防止串供;三是要找准询问对象,最先发现起火的人、报警的人、当时在火灾现场的人、最先到达火场扑救的消防队员和群众、熟悉火场原有物质情况或生产工艺过程的人员、熟悉起火部位或起火现场周围情况的人员、受灾单位有关领导和群众或受灾家庭成员、最后离开起火部位或起火现场的人员、火场抢救出来的受伤人员,还包括其他如值班员、保管员、财会人员等,以上人员从不同角度对火灾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看法。有些地方由于调查人少,同时火灾调查工作又复杂复杂繁琐,往往只对其中部分人员进行调查询问,从而不能全面、多角度掌握火灾现场的各种情况,使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对来不及调查询问的相关人员,可让其自己写出火灾现场的情况,并签名纳印,可作为火灾调查的依据;四是要尽快询问,火灾发生后,由于火灾现场忙碌紧张的气氛,人们关于火场的记忆和印象往往容易受到干扰,时间稍长即被淡化。同时,由于有关当事人通过忙碌紧张的灭火工作后,还没有考虑到自己对火灾事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往往会获得最真实、最准确的情况;五是要注意调查访问的方式方法,防止在调查访问时泄露勘查情况或已掌握的证据情况,要紧紧围绕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源、起火原因进行调查;六是调查访问人员要及时同现场勘查人员进行沟通,对调查情况和勘查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和应证,为支撑事故结论的所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打下基础。
(四)加强对火灾现场证据的保全。处理火灾案件,准确得出火灾结论,火灾现场证据十分重要。因此,在火灾调查工作中必须注重对各种痕迹、物证的收集和保全,收集到有利的证据很重要,合法的技术保全这些证据更重要,火灾现场的痕迹、物证由于自然条件(风、霜、雪、雨)和人为条件(救火现场勘查和扒掘)极易遭到破坏,特别需要我们在收集前后进行技术保全,避免由于现场实证的丢失,致使认定不充分现象的发生。火场证据的保全方法主要有笔录保全、照相保全、摄像保全和绘图保全。这几种方法可联合使用,互相补充,增强被保全内容的完整性合法性。其中使用最多的保全方法是笔录保全,在对火场证据使用笔录保全时应注意:一是记述要客观、叙述要全面,手续要完备合法。对痕迹、物证要用详实的文字,准确地进行记录,记述清楚它们的位置、类型、大小、数量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以使通过笔录复原火灾现场,同时注意不要在保全记录中夹杂任何主观分析,以保证证据的客观性。二是保全笔录的用语必须明确、肯定,使用数字和统一的国际度量单位来标示长度、大小、远近等状态,不能使用“旁边”、“附近”、“不远”、“较近”、“不大”、“较小”、“估计”、“大约”、“大概”、“可能”等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的词语。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直接体现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窗口。火灾调查的过程,实际也是一个发现、总结消防工作的过程,它可以不同程度,不同方向、不同侧面反映一个地区、一个县市、一个单位消防工作的情况。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日益健全,公民法制观念的不断提高,对火调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切实搞好火灾调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提高火灾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配置必备的火场勘查仪器,严格火灾调查程序,强化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火灾档案,都是搞好火灾调查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及时利用火灾调查工作反馈的信息指导防火、灭火工作,加大消防培训和宣传力度,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对策,才能有效保护国家、集体、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