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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危险源辩识、控制及风险评价的方法

作者:高雪芳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6日

  (6)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如提升、起重设备等;

  (7)特殊装置、设备: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等;

  (8)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

  (9)各种设施:管理设施(指挥机关等)、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医院卫生所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

  (10)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3、危险源辨识准备 在辨识危险源前,负责此项工作的员工应做好充分准备:(1)各级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持和保证;(2)必须由懂专业、有经验的人员组成辩识小组,如生产副经理、总工、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机械司机、管库员、现场施工人员;(3)识别和应用的法律法规要全,基本覆盖本单位、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作业(工作)及设备(设施);(4)对参加辩识的员工掌握辩识范围和类别的基本情况,了解法律法规对本单位、本项目安全具体要求;(5)资料准备齐全。

  4、危险源辩识方法 (1)调查法;(2)安全检查表辩识法;  (3)经验法;(4)经辩识的危险源填入《危险源调查表》内。

  5、重大危险源辩识的确定 (1)重大危险是指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具有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征。(2)危险源一般出现在:隧道坍塌、突泥涌水、煤层瓦斯、斜竖井提升、洞内外爆破、桥基开挖、起吊作业、多人高处作业、高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油料、爆破物品贮运等。(3)重大危险源的确定要防止遗漏,不仅要分析正常施工、操作时的危险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分析支护失效,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因素。

  二、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专家成立评价小组,在熟悉作业现场、相关法规、标准、评价方法后方能进行。风险评价方法通常采用专家打分评价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在此着重介绍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的,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险评价的依据: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由评价小组专家共同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风险评估的最终危害性分值(D)依据以下数值确定:

  D值越大,说明危险性越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D值大于70时,则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建立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危险源于不利环境识别、评价结果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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