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混凝土浇筑安全防护措施
3.1 浇筑混凝土时,施工人员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做到快捷、连续施工,以防事故的发生。
3.2 浇筑混凝土时,减速漏斗的吊具、漏斗和吊环均要稳固可靠。泵送砼时,管道支撑确保牢固并搭设专用支架,严禁捆绑在其他支架上,管道上不准悬挂重物。
3.3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砼搅拌运输车倒车时,指挥员必须站在司机能够看到的固定位置,防止指挥员走动过程中栽倒而发生机械伤人事故。轮胎下必须垫有枕木。倒车过程中,车后不得有人。
3.4 沉井基坑周边必须安装警示灯,挂警示带,设安全标志。
4、高空作业安全
4.1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不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恐高症、眩晕等禁忌症。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墩台上嬉戏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4.2 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3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4.4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4.5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要停止作业。
4.6 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施工时,要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防护网)。大风、高温、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
4.7 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爬梯空洞等处设明显的标志。
4.8 模板周围的护栏设置和内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脚手板选用结实的竹跳板或木板并用铁丝固定。为方便作业人员上下攀爬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通道(设置楼梯,楼梯要有扶手)。
4.9 施工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及时清理各类杂物、更换破损脚手板,确保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安全的作业空间。
4.10 高空作业所配置工具、配件(袋、箱),不使用时应将工具和配件装袋、进箱。各种物体必须摆放牢靠不能超载,防止高处坠物。
4.11 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4.12 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4.13 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4.14 设立安全员,并建立值班制度,施工现场24小时进行安全值班,及时纠正和消除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苗头。
4.15 暑期高空作业,应加强防暑工作,备足茶水和应急药品。
5、专项安全保证措施
5.1 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培训。
5.2 电工、电焊工、起重工、车辆驾驶员、架子工等特种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
5.3 施工现场必须悬挂起重机、挖掘机、泥浆泵、电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混凝土振捣器、手持电动工具、水泵、圆盘锯、、安全网张挂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工人进行学习。
5.4 油漆工、模板工、木工、瓦工、抹灰工、架子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混凝土工、钢筋工等工种必须组织岗前培训,并认真学习其安全操作规程。
5.5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管线及其他构造物的埋设位置及走向,对周围的建筑物要确定其位置,并采取拆移等防护措施。并在开挖基坑前在沉井位置处,人工开挖探坑,探明确认是否有地下管线及其他构造物。施工中如发现触及地下管线及其他构造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有关部门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5.6 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夜间施时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确保施照明要求。施工现场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施工中应设专人监护。
5.7 现场设置的泥浆沉淀池,泥浆残渣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泥浆不断循环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始终保持泥浆性能符合要求;泥浆沉淀池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
5.8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平安工地及规范标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评比、考核,并进行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