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冰的特性
干冰,是气态二氧化碳在常压下当温度下降至-78.5°C时的固态物,在常温常压下蒸发成气态二氧化碳,汽化热138千卡/公斤,二氧化碳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不导电、不腐蚀的惰性气体,沸点-78.5°C,其分子量为44,比空气重约1.5倍,比空气的密度大,从容器里放出的二氧化碳或从干冰蒸发成的气态二氧化碳将沉积在地面或仓室的底部。
二.二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窒息作用,不同浓度对人体的影响如下:
二氧化碳浓度(%) 对人体的影响程度
0.1 公共卫生容许的最高限度
2.5 几小时对人体无明显反映
3.0 呼吸深度增大
4.0 对粘膜有刺激的感觉,头部有压迫感,持续数小时后感到头痛、耳鸣、血压上升,眩感、呕吐等。
6.0 呼吸次数显著增加
8.0 呼吸困难
10.0 丧失意识
20.0 死亡
从以上可知,干冰在特定情况下对人体有相当的危害性,使用者必须高度重视。
三.运输、储运干冰的安全要求
1.运输干冰的有关人员必须掌握干冰及气态二氧化碳的特性;
2.储运干冰必须使用密度良好的隔热容器;
3.干冰必须用敞开式货车运输,不得用密封式的车辆(如面包车),更不得人货混运。
4.干冰应随用随买,不得在房间内、仓室内或不良通风的地方储存干冰。
四.使用干冰的安全要求
1. 人体不能直接接触干冰,以免冻伤。
2. 使用干冰应尽可能在空旷的地方进行,并必须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3. 在非空旷处的小件要冷缩时,要将工件转移到空旷处进行冷缩。
4. 在没有良好对流条件的仓室内不得使用干冰。
5. 如确因必要在非空旷或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仓室使用干冰,必须增加机械通风,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尽量减少使用干冰的数量和时间,并在作业过程中用仪器在现场进行监测,发现二氧化碳浓度异常变化时,及时撤离现场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如必须较长时间保留干冰在里面冷缩工件时,人员必须离开现场,并用适当的小动物放在冷冻场所;当人员重新进入该仓室前,必须确认小动物无异常,并进一步检测二氧化碳浓度和氧气浓度,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时人员才能进入。
6. 不论在任何场所使用干冰,冷缩工艺完后必须立即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干冰。
7. 要遵守其他有关规程。
五.剩余干冰的收集与处理
1. 使用后的干冰必须由使用部门负责收集后报保卫科,由保卫科派人监视下处理。
2. 剩余干冰的处理办法:可以放置在露天空旷无人处由其自然蒸发,并挂警示牌,“严禁靠近及动用”,亦可倒进空旷处的水域。
六.使用干冰的审批、监察规程
1. 在任何场所使用干冰均须填写危险作业监察单。
2. 在空旷处或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干冰,由使用车间、部门、子公司的安全员和领导审批,并加强现场监、检查。
3. 在非空旷处或通风不良处使用干冰,先由各使用部门(车间或子公司)审批后报安保部审批,由安保部派人现场监察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