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药前应检查各种化学原料的色质细度、干湿程序、批号、规格、性能等是否与配方要求相符,发现异样,应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配制;
二、配料人应高度集中精力,绝对禁止搞错配方比例。严禁擅自改变药物配方,严守操作规程,不得偷工减料、敷衍了事;
三、配制时,必须先混和均匀,并过细筛三次以上;
四、配制完毕后,应立即将所有的配料工具擦干净。禁止使用没有擦试干净的工具进行第二种药物配制;
五、配药场所必须天天清扫,垃圾、余药应按指定地点存放;
六、药物配方通知单要经技术员、主管厂长(经理)审批后才可使用,每配制的药量,要按车间主任通知的数量配制,危险药物不能配制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