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岗条件
第1条 试验员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新试验人员必须在持有试验技术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第2条 熟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有关的电气试验规程、标准、规范,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章节和要求,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独立进行操作。
第3条 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第6条 做井下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应保持在1%以下;在高瓦斯矿井的掘进头、采煤巷道,要有专用局扇,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方可进行试验。
第7条 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有合法证件,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和运行。
第8条 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慢等加以明显隔开。
第9条 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 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10条 在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和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可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第11条 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 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行其责。
第13条 试验前必须了解被试验设备情况,熟悉有关技术资料,采取安全合理的试验方案。
第14条 做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慎重核实设备编号、线路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倒闸操作。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高压电气试验:
1.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相位标记,恢复后应进行核查。
2.试验前检查试验装置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线,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低压电源,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隔离开关和电源指示灯,两个串联的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保护装置。
3.试验前应先测量被试设备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才可进行其他试验项目。耐压试验应在其他试验项目都合格后才能进行,否则应请示上级主管技术人员。
4.用摇表测量大电容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如电缆、发电机,大型变压器),先将导线离开被试物后,再停止转动摇表。
5.试验前和变更试验接线时,应坚持复查接线,通电前调压器手把应保持在零位,合拉闸必须互相呼应正确传达口令,加压时应重复要求加压的数字,避免加压错误。
6.加压前应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对有人工作的邻近设备有感应电压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7.对有电容的设备,试验前后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8.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9.改变接线、寻找故障或试验结束时,应先断开试验电源,然后放电,必要时还应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接地。
10.带电试验应有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安全措施,特殊试验、研究性试验和在运行系统做试验时,必须有试验方案,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
11.试验用低压电源、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电抗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线,或二线一地系统的工作地线,必须在设备停电后拆除。
12.不能采用变压器中性线,作为试验用接地线。
13.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14.在泄漏、耐压试验中,当发现升压到某一值时,调压器继续升压而电压表指示不再上升或电压表指示突然回零,应立即将调压器手把调至零位,断开开关,切断电源,找出原因。
15.为了防止过电压,在一些试验中要加装球间隙保护(球间隙放电值为被试物试验电压的110%)。
16.高压试验时,被试物的非试验相、非试验侧均应接地,在换相时必须切断电源。
17.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进行放电,再做试验。直流耐压试验每一阶段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8.井下试验设备的接地线、接地极应保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16条 继电保护的检验与整定:
1.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整定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应备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线图、回路安装图、前次检验记录、有关的检验规程、适用的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连接线、备用零件和正式的检验记录表格。
2.进行继电保护试验的工作人员,应取得变电所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准开始在变电所内进行工作。值班人员按操作规定程序,切断被检验开关的一次回路,并挂接地线。将进行检验的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的跳闸回路断开,断开直流电源熔断器。并说明周围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注意事项后才准开始工作。
3.在检验继电保护装置时,为了避免运行中的设备误跳闸或将备用设备误投入,应先确定被检验的装置中哪些回路在检验时应预断开,运行中的哪些盘或盘的哪些部分必须加以适当的防护。
4.了解被试保护设备的一次接线及运行方式,并考虑到当利用负荷电流及电压检验时,如果系统发生事故或被检验装置发生误动作,应有保证供电的安全措施。
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用的电源应基本稳定,如果由于电压波动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稳压措施。
6.继电保护在拆装和试验前,应与检修及值班人员联系。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工作。
7.继电保护在带电拆装时,要断开直流电源,电流互感器二次应短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开路后的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严禁带电检验继电保护装置。
8.拆装继电保护装置时,要作好标记,必要时画接线草图,防止接线错误。
9.试验过程中需输入大电流时,应力求缩短时间。
10.试验回路不应接地,以免电源短路。
11.继电器除油壶内可以注入油脂外,其他一律不准注入任何油脂。
12.继电器检验调整完毕后,应认真填写试验报告,将试验结果通知值班人员。
13.检验时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设备、装设的临时线都应拆除,检验时所拆除的导线都应恢复,各信号继电器掉牌指示都应复归。
第17条 电气仪表检验:
1.拆装仪表前,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拆装仪表时应详细做好接头标记,应拴标牌及绘制接线图。
3.运行中拆装仪表时,电流回路的短路线应连接可靠,电压线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仪表回路中若装有零序接地保护,拆装仪表时应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必要时应停用继电保护的直流电源,防止零序接地保护误动作。
5.试验电源的电压、频率、相序等应与仪表相符。
6.带有外附专用分流器、专用附加电阻或专用附件的仪表,应与附件联合进行校验。
7.校验开始时,应缓慢升压(或增流),如发现被试仪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降低电压(或电流),断开电源进行检查。
8.在校验仪表时,电源熔断器熔丝不宜选的过大。
9.在现场检验仪表时,不允许直接使用交流电网作为电源。所有由交流电网供电的调节回路,均应使用变压器把他们与仪表二次回路隔离。送电至电压互感器二次网路之前,必须采取措施,使该电压不致被电压互感器变换至高压侧。
10.检验经互感器连接的交流仪表时,要在短接电流互感器和断开电压互感器的情况下进行。
11.凡属在二次回路中进行工作时,如该回路与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有关时,均应填写专门的申请票,预先制定防止上述装置误动作或拒动的措施。
12.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有接线,检查接线的正确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8条 固定设备的试验:
1.在正常运行的固定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并说明测试过程中司机应注意事项。如有变更情况,要与司机交待清楚。
2.在正常运行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使该设备退出正常运行系统。投入备用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进行测试工作。
3.在无备用设备情况下进行测试时,在进行测试前,必须对该设备系统采取措施,使该设备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以防在测试过程中停电停机后出现危急情况。
4.在非正常状态下进行测试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测试。
5.矿井提升绞车动态测试紧急制动后,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当钢丝绳符合要求后,绞车才能投入正常运行。
6.进行矿井水泵测试时,在水泵起动前应关闭水泵闸门,使电机在轻载状态启动,然后逐步打开闸门,增加电机负载。
五、收尾工作
第19条 验工作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应认真核对试验项目和记录,当试验结果无误后,才能拆除试验接线,恢复设备原有接线。
第20条 恢复试验前的线路状态。当需要对线路恢复送电时,应撤回线路上的所有工作人员,确认线路上无人工作时,摘除有关警示牌,由值班人员按送电顺序送电。
第21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方可离开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