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适用条件。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食堂食品烹饪、食品卫生等安全生产工作。 第 2 条 上岗条件
食堂炊事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二、操作准备及程序
1. 上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 按岗位职责管好食品主辅料调味料
3. 在使用燃气时,必须掌握有关燃气的安全使用知识
4. 使用食品加工设备,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规定。
5. 工作前检查各种器具是否完好三、注意事项
1. 使用食品机械设备时,思想应集中,严禁将手带电伸入机内,女同志应将长发扎入帽
内。
2. 炉灶着火时,不准脱离工作岗位,以免引起燃烧事故
3. 烧干锅时,禁止突然加冷水
4. 用完燃气要及时关闭总阀门
5.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穿好防滑鞋四、收尾工作
1. 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将设备冲洗干净,整理环境卫生。
2. 燃气总阀应检查并及时关闭
五、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第 3 条 危险因素
易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第 4 条 防范措施
定期检查燃气管道
掌握燃气的安全使用知识及时关闭燃气总阀
第 5 条 事故应急预案
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科领导和矿调度室汇报,说明现场情况,不得拖延。
3. 现场作业必须有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4. 事故发生后,安全负责人及时向科领导和矿调度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应急
救助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