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机前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1、用火、用电应认真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
2、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包括小面积装修使用香蕉水、烯料等危 险品)动火的工程,必须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重点部位、危险 地段动火(天然气调压站、变压器室、配电室、汽车场、电脑房、电话机房、蓄电池室、各机房、楼层天花板和仓库内等处)必 须由有关部门会审,无异议方能审批;
1、 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确定专人负责,动火完毕立刻清查现场。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2、 电焊、焊割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持有许可证书的人员实施,并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焊割点周围情况,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场所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前,不得进行焊割。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3、 严禁违章用电,用电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确定监护人员,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操作;
6.严禁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用电设备、定时电力用户规定时间以外 使用电力、在电价较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较高的用电 类别的电气设备、私自移动电业局的电度表、线路或其它供电设 备以及攀登电杆操作设备、未经电业局同意即向其它处所转供电源或自行引入备用电源、私自改变用电类别、使用经电业局规定
a. 供电各电源是否正常。
b. 冷冻水及冷凝水水泵操作。
c. 冷冻水及冷凝水出/入水之压力及温度。
d. 润滑油大约于上油视窗之位置,润滑油温度为60~70度。
2. 按屏幕下方LOCAL键开始开机程序。
3. 注意屏幕左上方所显示之句子,正常应为“READY TO START OCCUPIED MODE。
4. 开机将机组运行情况记录于工作记录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