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消防设施是发现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必须在控制室的集中控制下实施有效的操作。
(二) 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控制功能,并坚持
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三) 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四) 消防控制室在接受火警信息后,应履行如下规程:
迅速查明报警部位,利用对讲机通知巡查人员(或就近现场人员)现场核实火情;
1、系统误报,查找误报原因,登记备案,控制室消音复位。
2、火情确认,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控制室确认火情后,值班人员立即将联动控制系统转入“自动状态”,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通知单位领导并启动《灭火疏散预案》。
2.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指挥部指令,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实施如下消防设施操作:
(1)、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2)、通知配电室确保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控制柜状态;关停中央空调电源。
3.根据火警现场火势情况及现场施救人员要求,消防控制室操作
人员操作监控以下消防设施:
(1) 空调机组是否停止。
(2) 楼梯间正压防烟系统和走道内的机械排烟系统是否启动。
(3) 根据现场情况,控制有关部位防火卷帘。
(4) 操控消防泵,监视有无启动信号反馈,并查证水泵运转状态。
(5) 根据水流指示器反馈信号,操控喷淋泵,监视有无启动信号反馈,并查证水泵运转状态。
(6) 监控气体灭火系统报警控制器和灭火控制室的信号反馈和动作情况。
(7) 若无反馈信号、自动控制功能失灵,立即通知设备保障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