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适用条件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无极绳绞车操作人员。 第 2 条 上岗条件
1. 绞车司机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有证上岗。
2. 必须了解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并会一 般性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 必须了解本绞车斜巷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段、支护方式、安全设施、 信号联系方法及牵引车数)。
第 3 条 绞车安装地点应挂有运行许可证、司机岗位责任制和绞车管理牌板等。
第 4 条 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并在斜巷上下口,斜巷中间部安装警示红灯,由司机操纵,开车红灯亮,停车红灯灭。
第 5 条 司机必须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行车时不得和他人交谈。二、准备工作
第 6 条 检查绞车安装地点,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瞭望,无杂乱异物。第 7 条 检查无极绳绞车及张紧器的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基础螺丝无松动,张紧器
张紧要适当。
第 8 条 检查绞车电动抱闸要动作灵敏可靠,油缸不漏油。
第 9 条 检查钢丝绳无弯折,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钢丝绳插接处不露丝,钢丝绳与梭车要连接牢固,余绳盘紧在梭车滚筒上,保险绳直径要与主绳直径相同,机尾滑轮固 定牢固。
第 10 条 检查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第 11 条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第 12 条 梭车所挂车辆要连结牢固,严禁超挂,保险绳连接要符合标准。
三、启 动
第 13 条 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应按下启动按钮,绞车起动。第 14 条 如启动困难,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
第 15 条 绞车运行当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若发现异常情况或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第 16 条 注意绞车各部位运行情况,如发现下列不明情况,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 待处理好后再运行:
1. 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 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3. 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
4. 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四、停 车
第 17 条 听到停车信号后,司机应立即按下停止按钮。第 18 条 司机需离岗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开关。五、其他规定
第 19 条 严禁超载、超挂、蹬勾、扒勾。第 20 条 车辆掉道,禁止硬拉硬拽。
第 21 条 每次拉车数量要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运送超长、超大物件时, 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六、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第 22 条 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 行车时,有人跟梭车造成伤人事故。
防范措施:无极绳绞车梭车运行时严禁跟车。
2. 无极绳尾轮固定不牢被拔起造成伤人事故。
防范措施:无极绳绞车尾轮必须打四根锚杆固定牢靠,并做拉拔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以使
用。
3. 拐弯处绳道内侧行人造成伤人事故。防范措施:拐弯处绳道内侧严禁行人。
4. 钢丝绳锈蚀严重、断丝、断股,造成跑车事故。 防范措施:检查钢丝绳的完好,及时更换新钢丝绳。
5. 钩头卡子不牢、卡子撸,钩头不完好,造成跑车事故。
防范措施:检查钩头的完好,不完好的及时处理,重新卡好、卡牢。 6.绞车闸把不灵活可靠,因刹车不灵,造成跑车事故。
防范措施:开车前,检查好绞车的完好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7.绞车地点、信号硐室支护不好,造成顶板伤人。
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危岩。加强支护。 8.绞车基础不牢固,造成拉翻车及跑车事故。
防范措施:开车前,检查好绞车的固定情况。 9.行车时行人,行人时行车造成伤人事故。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0.信号联系不清或用喊话、灯光代替信号,因误操作造成事故。
防范措施:保证信号的完好,并正常使用,严禁用喊话、灯光代替信号。 11.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或人员不正常使用,造成跑车事故。
防范措施:完善安全设施,人员要正常使用。按章作业。12.使用非标准销子、链子,不挂保险绳,造成跑车事故。
防范措施:必须使用标准销子、链子,挂好保险绳,按章作业。13.摘挂钩、人力推车、人员站位不当造成的碰手碰脚事故。
防范措施:摘挂钩要侧身作业。人力推车时,严禁在车两侧进行推车。推车时保持足够
的安全间距。坡度大于 7‰时,严禁人力推车。
14.绞车张紧装置、无极绳尾轮防护设施不齐全造成伤人事故。
防范措施:作业前对各项设施全面检查确认,保证设施齐全可靠。 第 23 条 事故应急预案
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 现场作业必须有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3. 事故发生后,安全负责人及时向调度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紧急治疗、 应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