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卫生与职业病
1、什么叫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研究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研究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的一门预防医学科学。只有创造合理的劳动工作条件,才能使所有从事劳动的人员在体格、精神、社会适应等方面都保持健康。只有防止职业病和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才能降低病伤缺勤,提高劳动生产率。
2、法定职业病的种类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1987年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重新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规定了九类99种职业病。
3、劳动者依法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4、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1) 享受健康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 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4)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 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 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 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9) 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10) 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劳动者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侵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权利,不得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
二、常见作业的职业危害
1、耐火砖生产的职业危害耐火砖生产中的主要职业危害是粉尘,破碎、筛分、配料运输、出窑等均有粉尘产生,粉尘中二氧化硅的含量越高危害越大,矽肺发病率亦高。窑工接触高温和强热辐射。制沥青砖作沥青加热时,有沥青蒸气散发。供隧道窑燃烧的煤气发生炉,可有一氧化碳逸出。各种机器设备均可产生噪声。
2、油漆作业的职业危害 油漆作业的主要职业危害是吸入有机溶剂蒸气。各种漆都是由成膜物质(各种树脂)、溶剂、颜料、干燥剂、添加剂组成。普通油漆通常用汽油作溶剂,环氧铁红底漆含少量二甲苯,浸漆主要含甲苯,也有少量苯。喷漆(硝基漆)及其稀释剂(香蕉水)中含多量苯或甲苯、二甲苯,在无防护情况下喷漆,作业场所空气中苯浓度相当高,对喷漆工人的造血器官危害极大。
3、电镀作业的职业危害电镀作业的主要职业危害是接触多种有害气体和溶液。用有机溶剂去油时,有汽油、三氯乙烯等有机溶剂蒸气逸出。使用强酸的工序均有酸雾逸出,浸蚀时酸雾逸出量最大,对粘膜有刺激腐蚀作用,并可引起牙酸蚀病,强酸溶液溅到皮肤上立即引起灼伤。铬电镀时镀槽周围空气中铬酸浓度较高,长期接触可发生鼻中隔穿孔、皮肤溃疡、皮炎、湿疹,有些人可发生支气管哮喘。镀镍时接触硫酸镍也可引起皮炎和湿疹。采用碱性铬盐电镀时,可有氰化氢逸出,若镀液中的氰化物遇酸,可产生高浓度氰化氢,能引起急性中毒甚至威胁生命。
4、水泥生产的职业危害水泥生产中主要职业危害是粉尘,粉碎、研磨、过筛、配料、出窑、包装等工序都有大量粉尘产生。通常,生料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约10%,熟料含1.7-9.0%,成品水泥含1.2-2.6%。长期吸入生料粉尘可引起矽肺,吸入烧成后的熟料或水泥粉尘可引起水泥尘肺。水泥遇水或汗液,能生成氢氧化钙等碱性物质,刺激皮肤引起皮炎,进入眼内引起结膜炎、角膜炎。原料烘干、立窑煅烧(145OC)等作业地带,有高温、热辐射。此外,各种设备运转时,可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可损伤听力。
5、印染工业的职业危害印染工业主要职业危害是高温、高湿及染料中的毒物。烧毛气温高。煮炼、漂白、干燥、染印等过程相对温度可达80%以上,夏季室温可达40OC。用次氯酸钠漂白及最后酸洗都有氯气产生。染色中使用强酸、强碱可引起酸碱灼伤和酸雾刺激,在调配和使用苯胺染料时,可接触苯胺液体或蒸气。
三、预防生产性毒物的危害
1、什么是生产性毒物?毒物是指较小量进入人体可引起人体健康损害(中毒)的化学物质。各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毒物统称为生产性毒物。
2、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生产性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三条途径进入人体。经呼吸道吸入并通过肺吸收,是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有些毒物可以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体内,如有机磷农药、苯胺,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经消化道进入引起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但是如果个人卫生习惯不良,在有毒车间内吸烟、吃东西、饭前不洗手,也可使少量毒物进入消化道吸收。
3、职业中毒的概念:由毒物引起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发生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4、急性中毒的高危人群:肝脏有病时影响毒物在体内解毒,肾脏有病时影响毒物从体内排出,有肝肾疾病的人容易发生中毒。有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人接触到刺激性气体,不但容易发生中毒,而且病情较重。未成年人由于发育不成熟,也容易中毒。妇女在月经期、怀孕期对某些毒物敏感。有些患传性缺陷病的人,对某些毒物特别敏感,如患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者,接触溶血性毒物特别敏感。
5、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处理:吸入中毒的患者,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畅通。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褶处。经口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口服后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经抢救时要仔细检查,抓住重点。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用氧气吸入。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术和对口人工呼吸。现场若备有特效解毒药品,要及时使用。经初步抢救后迅速转运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
6、怎样进行自救互救?: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要迅速戴上适合的防毒面具。如果身旁无个人防护用品,可拿湿毛巾、手帕或衣物包住口、鼻,并立即离开毒源向上风向跑。皮肤和眼睛受到毒物沾染时,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大量毒物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找医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