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职业健康体检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13日
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
编号:
标题
职业健康体检程序
制/修部门:行政部
页码:2/4
发文日期:
分发号:
5.2在职体检
行政人力资源部应根据职业危害分析, 确定需要进行年度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名单. 并每年组织相关的员工到公司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行政人力资源部获得体检结果后应按照附件要求评估所有人员的体检结果并签字确认. 体检结果应通知被体检人. 对于疑似职业病的结果, 应组织相关员工进行复检. 对于有职业病倾向的员工应通知相关部门. 行政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应将相关员工调离接触相应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
5.3转岗体检
对于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工厂内部岗位变动导致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改变的. 应该在岗位变动前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与职业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体检.
5.4离职体检
员工离职前, 行政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的离职通知后安排员工进行离职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按照附件的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
5. 5急性职业病应急体检
在职业性传染病疫情流行期、有员工密切接触传染源发生,或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行政人力资源部应立即组织已经遭受或可能遭受危害的员工进行体检。
5.6记录保存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职业健康检查记录的保存. 所有的记录保存期限为30年.
 
 
(具体流程参见附图)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